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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坐18年冤獄出來后父親已去世 稱不信執(zhí)法者(1)

2016-05-08 07:31:46  北京青年報    參與評論()人

劉吉強翻看18年前的相冊,如今52歲的他頭發(fā)已經(jīng)掉了一多半

劉吉強的照片定格在入獄前的34歲

原標題:18年冤案和被刑訊的7天7夜

52歲的劉吉強帶著無罪判決書回到家中,父母都不在家。有時,他感覺像回到了18年前,因為屋里的家具擺設(shè)都沒變。

18年前,警察將他從家里帶走時,父母也不在家。那會兒,父母跟他一起生活,在他出事時碰巧出了遠門。18年后,他青春不再,頭發(fā)掉了一大半。他的父親去年已病逝,85歲的母親患癌,正在醫(yī)院病床上喘息。

改變劉吉強命運軌跡的是18年前的一樁命案。1998年2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區(qū)內(nèi)一名女子被害。劉吉強被指控為兇手。2002年,吉林市中院認定劉吉強犯故意殺人罪,判其死緩,2003年,吉林省高院終審維持一審判決。

這起錯案最終得以糾正。今年4月19日,吉林省高院開庭重審此案,檢方當庭建議改判無罪。10天后,劉吉強無罪獲釋。

出獄一周后,劉吉強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專訪。他說,對社會很陌生,還在緩慢適應,“這18年失去最珍貴的是青春,這是無法用錢來衡量的。”談及未來,他說要先考慮的是申請國家賠償和督促追責,“別的來不及去做,也沒時間去設(shè)計。眼前最緊要的事是照顧我母親。”

“最遺憾的是,我出來了,父親卻沒了”

北青報:4月29日,法官來到吉林監(jiān)獄宣判。你對“無罪釋放”這一天有預感嗎?

劉吉強:頭天晚上,我睡不著,因為后天30日就放假了。我有預感明天會宣判。那一宿沒怎么睡,第二天果然來了。我有百分之百的信心,肯定是無罪。再審庭審時,檢方態(tài)度和律師辯護、我的自辯都是相一致的,都認為無罪,法官也沒提出新的東西。這個結(jié)果沒有懸念。

北青報:在這之前,你就有信心肯定能翻案嗎?

劉吉強:兩年前,媒體第一次報道了我的事,我姐還帶來報道的復印件。從那天起。我覺得改變我命運的時候到了。不管面對多么強大的勢力,只要這個案子是錯的,一旦被公開曝光都包不住,整個社會都會關(guān)注到,任何人都無法阻擋翻案。從那一刻開始,我的信心和希望倍增。再有阻力,也沒有社會正義力量強大。翻案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北青報:無罪判決書拿到手,你心里是平靜的,還是激動的?

劉吉強:比較平靜。我的心理預期達到了。這是必然的結(jié)果,不是意外的驚喜。但我不敢跟親人擁抱,怕眼淚控制不住。我上了車,換下監(jiān)獄的衣服,然后回家,在樓下洗了個澡,洗去晦氣。立刻就去了醫(yī)院,我想盡快去看病重的母親。

北青報:母親跟你有交流嗎?

劉吉強:我出獄當天,她的狀態(tài)有點好轉(zhuǎn)。我跟她說:“我是吉強,我回來啦。”她抓著我的手說:“媽的病好不了了。”現(xiàn)在她大部分時間處于昏迷狀態(tài)。

北青報:當年警察上門把你帶走時,你有沒有想過,會卷進這個案子18年這么漫長?

劉吉強:沒有。警察來的時候我不知道什么原因。沒有絲毫思想準備。我還在過著正常人的生活,比如:被抓前一天,冰箱壞了,我還在打電話約人上門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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