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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英雄尋女25年未果 家人起訴公安局獲受理(3)

2016-12-29 22:04:47  法制晚報    參與評論()人

《光明日報》原副總編講述1982年肥鄉(xiāng)事件中郭建民的反腐貢獻

同時,郭建民的女兒郭桂芳因支持父親反映問題并常幫父親寫材料,曾被所在單位辭退。到了1990年,郭桂芳在單位值班時突然神秘失蹤,至今仍然毫無音訊。

據郭建民家人回憶,1990年6月16日晚,郭桂芳安頓好她不足3歲的兒子,到農牧局值夜班,第二天神秘失蹤。當日,郭建民及其愛人蔡朋娥就到肥鄉(xiāng)縣公安局報案。

2015年1月12日,深讀(微信ID:shenduzhongguo)記者曾向肥鄉(xiāng)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袁曉雷求證,他表示:“案件發(fā)生時間太長,等情況了解清楚了再給答復。”

當年4月3日,其回復是:郭桂芳失蹤案至今沒有立案,不過沒立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87條規(guī)定,該案件已過了20年追訴期。

同時,袁曉雷還表示:“我們查了,沒有發(fā)現該案的報案記錄,我們認為當事人家人當年沒報案。也可以說,該失蹤案發(fā)生的20多年間,郭桂芳的家人就沒有找過公安局,公安局不知道此事?!?/p>

2014年10月,肥鄉(xiāng)縣公安局還抽了郭桂芳兒子和丈夫的血樣,并把郭桂芳的有關信息錄入了全國失蹤人員信息系統(tǒng)。

為給女兒認定工傷將人社局訴至法院

2014年2月28日,河北省肥鄉(xiāng)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郭建民及家人希望“依法確認郭桂芳之死亡屬于工傷”。

然而,2014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了邯人社傷險認決字(2014)1347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對于郭桂芳在工作崗位失蹤認定工傷的問題,肥鄉(xiāng)縣農牧局局長李會民曾告訴記者:“上級沒有認定為工傷,原因是我們目前調查的情況尚沒有證據證明當晚郭桂芳在其單位值班?!?/p>

記者通過查詢肥鄉(xiāng)縣的相關數據檔案卻發(fā)現,縣農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后四次以單位名義,加蓋公章證明“原農牧局職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農牧局值班時失蹤。”

2014年9月23日,河北肥鄉(xiāng)縣“反腐英雄”郭建民妻子蔡鵬娥為給失蹤的女兒認定為工傷,特向叢臺區(qū)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訴訟狀。

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被告邯鄲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重新作出認定。

郭建民家人從邯鄲市叢臺區(qū)人民法院拿到一審勝訴判決書那天,是郭建民的生日。

“為給近來一直患病不起的父親過82歲的生日,回家時還特意買了一個生日蛋糕。盡管父親患有老年癡呆癥已無法知道女兒郭桂芳工傷勝訴的消息,但我還是把這一喜訊告訴了父親?!惫竦亩鹤庸鶗稣f。

可是,沉浸在勝訴喜悅中的郭家人怎么也不會想到,過完生日的第二天下午,郭建民突然去世了。在郭會增看來,父親至死都沒有等到郭桂芳失蹤案的任何明確信息,是父親此生最大的遺憾。

(責任編輯: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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