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328國道“半截女尸案”告破,悲劇本來可以幸免,就怪他買來的報廢車?。?/p>
原標題:328國道“半截女尸案”告破,悲劇本來可以幸免,就怪他買來的報廢車!
12月13日,328國道湯汪段發(fā)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交通事故。當天清晨,在該段道路中央驚現上半截女尸,事故現場觸目驚心!
通過12天的查找,嫌疑人劉某及肇事車輛最終歸案。昨日,交警部門對外公布了案情。
案情回顧
賣菜女子慘遭輾軋
肇事車輛卻不見了蹤影
去年12月12日清晨7點多,本報記者接到讀者報料,稱在328國道湯汪段國渡崗東側200米遠處發(fā)現一具女尸,狀況慘烈,疑被重型車輛輾軋。

事故處理大隊副大隊長孔杰介紹,沒有目擊者,現場沒有監(jiān)控,死者身份無法確認……這幾乎就是一個‘無頭案’。”

當天上午9點多,一位男子騎著電動車來到事故現場。經過男子辨認,死者正是他的妻子,今年56歲,是一名菜農,當天早晨是出去賣菜。
案件進展
貨車司機主動報警
證實死者碰撞后被輾軋
案發(fā)后2個小時左右,一位山東籍大貨車駕駛員向警方報案,稱自己的車后方輪子上有不少血跡。
據他描述,當天清晨他曾路過事發(fā)路段,貌似看見路上有什么東西,他立即緊急避讓,但沒讓得開,還是一下子壓了過去。
輾軋死者的貨車找到了,可事故的詳情還是撲朔迷離,民警隨即對現場的遺留物進行了提取分析。經過鑒定,這些不是汽車上的,而是一輛黑色電動車或摩托車面罩上的。
民警由此判斷,事故的脈絡應該是,死者在與一輛電動車或摩托車發(fā)生了碰撞后,倒地再遭遇了大貨車的輾軋。
警方緊急搜尋
12天成功找到犯罪嫌疑人
根據大貨車駕駛員提供的信息,民警判斷事故發(fā)生的大致時間,發(fā)現有70多輛車當時經過現場。

民警通過查找,發(fā)現十幾輛車上有行車記錄儀,其中4輛車所拍攝的畫面,相對較為清晰。從其中一輛車記錄的畫面中,民警依稀看到,在事發(fā)地點路邊似乎有兩個模糊的人影,還有一輛車。
再結合附近監(jiān)控的信息,民警篩選出了6輛電動車、摩托車,存在肇事的嫌疑,逐一進行排查。
去年12月24日,嫌疑人劉某被民警找到,經過比對,劉某所騎的跨騎式摩托車正是肇事車輛。
事故真相
死者被電動車撞倒后
遭遇大貨車碾壓
劉某今年34歲,淮安人,事發(fā)當天凌晨,他是和妻子一起去上班的。
大約在6點45分左右,他騎車時不慎和死者發(fā)生了碰撞。死者倒地,劉某夫婦也受了傷。
由于劉某所騎的摩托車是從網上買來的老舊報廢車,沒有保險、牌照,他擔心報警后會被追查,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報警。
就在此時,后方的大貨車經過時將死者輾軋,在一旁目睹了整個經過的劉某魂飛魄散,最終選擇逃離了現場。
昨日下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劉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

一點疑問
大貨車究竟有沒有責任?
劉某發(fā)生事故后沒有報警而選擇逃逸,其責任自不用贅述,而后面駛來的這輛大貨車輾軋了死者,是否要承擔責任呢?
“這一情況相對比較復雜,一時間還難以下定論,需要交警部門調查,認定后車駕駛員是否有過失行為。”律師介紹,這其中可能有兩種情況:若后車駕駛員在行駛中未及時采取有效避讓,或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則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后車并未存在過錯,而是正常行駛中遇突發(fā)事件,則不應定性為刑事責任,應定性為意外事件。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后車駕駛員不承擔刑事責任,也不代表后車就可以免除一切責任。
發(fā)生事故后逃逸最為可恨,為勇敢擔當的人點贊,也愿每一位讀者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