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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球射擊攤撞上天津“治槍患” 攤主:命不好

2017-01-06 23:22:59  新京報    參與評論()人

與趙春華一同被帶走的,還有其他12位攤主。攤主們至今搞不懂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什么概念,他們紛紛將這一結果歸結為“命不好”,因為正好撞上了天津正在開展的“治槍患”行動。

1月2日晚,趙輝父母在“老地方”擺攤,氣槍換成了飛鏢。新京報記者孫瑞麗 攝文|新京報記者孫瑞麗 實習生 趙明編輯 | 胡杰

1月2日晚,趙輝父母在“老地方”擺攤,氣槍換成了飛鏢。新京報記者孫瑞麗攝文|新京報記者孫瑞麗實習生趙明編輯|胡杰

今天,是內蒙古人趙春華52歲生日,這也是她在看守所的第87天。這個生日,她也注定在看守所內度過。

在媒體的報道中,趙春華被稱為“天津老太”。因為她在街頭擺的氣球射擊攤上,6支槍形物被鑒定為槍支,去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區(qū)法院一審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判決書稱,天津警方在趙春華的射擊攤上查獲9支槍形物品及相關槍支配件、塑料彈。經(jīng)警方鑒定,其中6支槍形物為能正常發(fā)射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

氣球射擊攤用槍入刑,引發(fā)讀者、網(wǎng)友對槍支鑒定標準的熱議。

與趙春華一同被帶走的,還有其他12位攤主。攤主們至今搞不懂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什么概念,他們紛紛將這一結果歸結為“命不好”,因為正好撞上了天津正在開展的“治槍患”行動。目前,他們有的在看守所羈押,有的被取保候審,都在等待下一步的審理。

1月3日,代理律師徐昕代表趙春華向河北區(qū)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他決定為趙春華做無罪辯護。

擺攤者

聽到趙春華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判刑3年半,李晉(化名)心里“咯噔”一下。和趙春華一樣,這個23歲的年輕人也是在2016年10月12日晚間的警方行動中被帶走,一個月后的11月13日被取保候審。

李晉說自己很“背運”,9月份因為企業(yè)破產(chǎn)剛剛找到一個新工作,就是在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替人盯氣球射擊攤兒。盯了不到一個月。

熟悉情況的天津當?shù)厝耸空f,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是天津市幾處民間著名的氣球射擊攤群落之一。

這些射擊攤位于天津著名的海河大悲院碼頭斜對面,不到200米處是天津地標“天津之眼”。當?shù)匾晃还芾砣藛T說,這里是天津城最繁華的地方,夏季客流高峰期,這一塊人流量過萬,也因此,小攤販很多,“管理起來難度很大”。

李晉說,他們這些射擊攤都挨在一起,20元可以打18發(fā)“子彈”。打中的氣球越多,獎品越大,獎品一般是型號不等的玩具娃娃。

2016年12月30日,天津市河北區(qū)警方接受剝洋蔥采訪時稱,2016年10月12日晚10點多,天津市河北區(qū)警方排查“社會上散落的非法持有的槍支”,對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的射擊攤進行了治理。

當晚,“先是便衣警察五六個人一組圍住每個氣球射擊攤位,然后來了一整隊的穿警服的警察下到親水平臺上?!崩顣x說,他所在的攤兒上總共有10支槍,便衣警察讓他全部拿上跟他們走。

那天晚上,共有趙春華、李晉、趙輝、王行權、張艷清、白廣坤(音)等13人,被天津市河北區(qū)警方帶至附近的鴻順里派出所。

知情人士介紹,趙春華等13人10月12日被帶走后,截至目前,共有8人取保候審。除了趙春華被判刑,王行權、張艷清、趙輝、白廣坤仍被羈押在看守所。

趙輝27歲,天津人,白天他在大胡同經(jīng)營一個鞋攤兒,晚上去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擺射擊攤。趙輝的親屬說,按照原計劃,年底他想跟女朋友結婚,為了5萬多彩禮錢,9月份開始,他盤下了一個射擊攤,準備多攢一點錢。

跟趙輝一起被帶走的一位攤主說,路上,趙輝一直嘀咕到底怎么回事兒。進了派出所,他突然來一句,“感覺要出事兒”。這位攤主認為,趙輝所說的“出事”指的應該是“可能會沒收攤位、罰點錢”。錢對他來說,關系到娶媳婦的順利程度。

張艷清是黑龍江人,他和父親張祥一起住在“天津之眼”附近一個廢棄的養(yǎng)老院,1個月房租350元。

此前,張祥腿部受過傷,無法勞作,父子倆全靠射擊攤維持生計。養(yǎng)老院的鄰居描述,白天張艷清吹氣球,張祥會幫他。一個氣球盤需要56個氣球,張艷清有兩輛三輪車,至少5個盤,近300只氣球。

張祥沒錢請律師,也沒錢給兒子,1月3日,張艷清在看守所實在缺錢,張祥借了老鄉(xiāng)王鳳玲1000元給兒子送進去。

河北區(qū)看守所,趙春華等13人中8人取保候審,5人還在該看守所。新京報記者孫瑞麗 攝

河北區(qū)看守所,趙春華等13人中8人取保候審,5人還在該看守所。新京報記者孫瑞麗攝

1月5日夜,張祥苦悶,喝了個大醉。

跟張祥父子一同“蝸居”在廢棄養(yǎng)老院的,還有王行權、王鳳玲夫妻。王行權60歲,被警方鑒定為槍支的數(shù)量最多,7把。他們住的小屋天花板幾乎全部破爛,只能用硬紙板勉強糊住。燈光打開,咖啡色的“天花板”紋理斜、豎不一。

趙春華6支槍被判3年半,那丈夫7支槍會被判多少?王鳳玲說她“不敢想”。

白廣坤母親不愿說關于兒子的事,“我怕說多了對我兒子不好?!?/p>

趙春華的女兒說,3年前,趙春華從內蒙古老家前來投奔她,母女二人在五金廠工作,租住在最便宜的出租屋。趙春華胳膊長了骨刺,干不了重活兒。今年8月趙春華才從別人手里買了這個攤位,以此謀生。

其女兒講述,這個攤子一個月能有兩三千元的收入。

接手這個攤位時,趙春華換了個住處。住所在一片雜亂的廠房里,隨處可見殘破的設施和堆放的雜物。半個月前天津下了小雪,現(xiàn)在大部分地區(qū)已經(jīng)難覓雪跡,但是這個廠房陰冷的胡同里,還是一層雪。

趙春華住在這個廠房最偏僻的地方,3間挨著的小屋子,分別是廚房、臥室、雜物間。租金總共600元。

每當入夜,趙春華從這里把白天吹好的氣球、一大包玩具娃娃、槍、飛鏢等道具搬上一個簡陋的腳踏三輪車。然后沿著一條狹窄的鐵道沿線騎行3公里到達目的地。

“命不好”

至今搞不懂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什么概念的攤主們,紛紛將這一結果歸結為“命不好”。

趙輝父母說,趙輝今年9月才接手這個射擊攤,總共擺了29天。10月11日他因為去參加朋友婚禮沒出攤。12日出攤就被抓住,而其他有幾家擺攤的,平時都出攤,10月12日那天沒有出攤,躲過去了。

李晉也覺得自己冤,“我只是去幫忙的”,他工作的一個企業(yè)那時剛破產(chǎn),一個擺射擊攤的哥們兒剛好缺人,讓他去盯幾天。他也將被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起訴。

其他的攤主,張艷清干了不到半年、趙春華干了兩個月。

今年1月3日,律師徐昕第一次申請會見趙春華,從看守所出來時感慨,“哎呀,她真的是,才51歲,臉上都是皺紋,黑發(fā)中夾雜著銀絲,起碼見到她時,看起來像個老太太?!?/p>

徐昕說,趙春華一度準備“認命”。覺得早點去服刑、好好表現(xiàn)、爭取早日獲釋才是正道。

徐昕告訴剝洋蔥,趙春華也說自己冤,“如果不讓擺,告訴我們一聲,我肯定不會再擺?!?/p>

天津市公安局官方信息顯示,2016年6月,天津市開展“治理槍患”專項行動,行動期間將嚴厲打擊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行動期限是6月至年底,目的是為了保障2016天津夏季達沃斯論壇和2017年天津全運會的治安。

行動進行一個月時,官方通報稱,截至當年7月20號左右,共破獲涉槍案件27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34名,收繳槍支和仿真槍261支。

趙春華告訴徐昕,她沒聽說“治槍患”。

在趙春華等人擺攤的李公祠大街,一些接受采訪的攤販表示,確實沒有人收到過有關“治槍患”的任何通知。

但是天津警方認為,“學習法律是人人都應該做到的?!?/p>

也有網(wǎng)友質疑警方是為完成任務量而突襲檢查?!斑@有什么好解釋的?我們執(zhí)行的是法律?!焙颖眳^(qū)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說。“我們當時在治理槍患,查扣社會上散落的非法持有的槍支,只要發(fā)現(xiàn),肯定打擊處理?!?/p>

趙春華臥室,屋內沒有暖氣,只有一個煤爐,此外還有一張床、張桌子、一臺電視機,其臥室從不鎖門,其女兒表示,“因為沒有值錢的東西?!毙戮﹫笥浾邔O瑞麗 攝

趙春華臥室,屋內沒有暖氣,只有一個煤爐,此外還有一張床、張桌子、一臺電視機,其臥室從不鎖門,其女兒表示,“因為沒有值錢的東西?!毙戮﹫笥浾邔O瑞麗攝

301仿真槍

按警方的鑒定結果。趙春華9支槍狀物中6支被鑒定為槍支、王行權7把、趙輝3把、白廣坤兩把。

剝洋蔥了解到,趙輝鑒定出來的3把槍被稱為301仿真步槍,使用的是普通的BB彈。

根據(jù)2010年公安部印發(fā)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guī)定》,對不能發(fā)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當所發(fā)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知情人士透露,趙輝這3把槍“槍口比動能都是2點多焦耳/平方厘米,僅比1.8高一點兒?!?/p>

淘寶網(wǎng)上,這款槍標價152元,賣家的標簽是“男孩玩具槍”、“公園打氣球槍”。

熟悉仿真槍生產(chǎn)的業(yè)內人士張化(化名)告訴記者,301仿真槍的生產(chǎn)廠家品牌叫bison,中文叫牛頭,該品牌還有一款“明星款”仿真槍,編號701。這兩款槍分別仿的是pdw,svd兩個型號的槍。該品牌產(chǎn)品大部分做出口外貿,有些內銷。

張化接觸過301仿真槍,“初速原廠打0.2克BB彈大概70-90米每秒左右,有些更換彈簧后大概能到100-120米每秒的速度。不過,初速超過160才可能輕微打破皮膚?!?/p>

張化介紹,目前牛頭301、701,玩具廠商可以合法生產(chǎn),并對外銷售。

剝洋蔥了解,氣球射擊攤普遍使用這種槍。

李晉在射擊攤工作1個多月,他對其他槍不認識,但是"301"這個代號比較有名,多數(shù)從業(yè)者都知道。

“價格稍微貴點,但是比其他槍好用一點兒,有時候看游客打不中著急,我們會給他們推薦用這種槍打。”

記者通過淘寶賣家獲知,301仿真槍貨源充足。

趙春華6把槍至今不知道具體型號,其一審《判決書》顯示,經(jīng)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鑒定,趙春華6支槍為能正常發(fā)射、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

“具體性能和殺傷力也是一個重要鑒定標準?!?2月30日,天津市河北區(qū)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說。

這位負責人提供的數(shù)據(jù)顯示,10月12日當晚,天津市河北區(qū)公安分局從上述大悲院碼頭附近“查扣102支槍狀物,經(jīng)鑒定,其中40支為槍支?!?/p>

他沒有透露查扣槍支的具體型號,“以法院公布信息為準?!?/p>

而趙春華一審判決書中,用的一律是“槍支”。

1月4日,趙輝父母告說,趙輝的槍有一部分是通過一個流動賣家購得。該賣家每隔半個月、一個月左右會去一趟大悲院碼頭附近推銷這種槍,“有的幾十塊,有的一百多”。

天津市河北區(qū)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警方一直在追查趙春華等人槍支來源,根據(jù)偵查到的線索,11月份在河北白溝查獲了涉嫌販賣槍支的嫌疑人。

槍支鑒定標準的爭議

氣球射擊攤用槍入刑,引發(fā)讀者、網(wǎng)友對槍支鑒定標準的熱議。

近年來,1.8焦耳/平方厘米的槍支標準是否過低引發(fā)了很大爭議。

而在2008年實施新標準之前,中國刑事司法實踐中對槍支的鑒定標準要高得多。

據(jù)澎湃新聞此前報道,發(fā)表在《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3年第5期,一篇題為《槍支認定標準劇變的刑法分析》的論文指出,2007年以來,槍支鑒定臨界值大幅度地降低到接近原有標準的十分之一左右,這一變化是近些年來不少涉槍案件中,當事人堅稱是“玩具槍”而司法機關卻認定為“槍支”予以刑事追訴的分歧根源。

中國司法機關此前對槍支的認定,是基于“射擊干燥松木板法”。公安部2001年發(fā)布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guī)定》第3條規(guī)定:“對于不能發(fā)射制式(含軍用、民用)槍支子彈的非制式槍支,按下列標準鑒定:將槍口置于距厚度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處射擊,彈頭穿透該松木板時,即可認為足以致人死亡;彈頭或彈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認為足以致人傷害。具有以上兩種情形之一的,即可認定為槍支。”

上述題為《槍支認定標準劇變的刑法分析》的論文稱,有刑事科學技術專業(yè)人員進行過實驗得出了數(shù)據(jù):當槍口比動能在10焦耳/平方厘米以下時,較難嵌入干燥松木板,只能在木板上形成一定深度的彈坑;槍口比動能16焦耳/平方厘米是彈頭具備嵌入松木板能力的能量界限。因此,根據(jù)射擊干燥松木板法,認定具有致傷力而鑒定為槍支的臨界點是16焦耳/平方厘米。

公安部于2007年10月29日,發(fā)布《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jù)》(2008年3月1日實施)。這一新標準規(guī)定:“對不能發(fā)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當所發(fā)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p>

也就是說,目前的1.8焦耳/平方厘米槍支鑒定標準,降低到了接近之前的十分之一。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余超認為,趙春華一案,關鍵點在于“我們國家對刑法意義上的‘槍支’定義標準非常低”

余超說:“根據(jù)《刑法》第九條普遍管轄的規(guī)定,若另一締約方依議定書并不認可我國司法機關依現(xiàn)標準所認定的‘槍支’,則會出現(xiàn)境內‘罪犯’被判處極重刑罰而境外共犯卻‘逍遙法外’的怪事。相應的,我國香港地區(qū)的‘槍械’認定標準是內地的4倍,我國臺灣為內地的10多倍。這樣一來,一些在臺灣、香港完全合法的成年人槍形玩具,一旦入境就會成為軍火,勢必面臨走私武器罪的極其嚴厲追究?!?/p>

對于趙春華案,余超認為,“如果機械司法確實可以這么判,但是,老太顯然持有并非出于惡意,也沒有去用來暴力犯罪,更沒有造成任何傷害,不能用過低的標準沾邊就是犯罪?!睂τ谔旖蚓揭罁?jù)相關法律認定的趙春華等“持有”槍支的事實,余超表示,這個就是“嚴格性立法、普遍性違法、選擇性執(zhí)法”的問題。“具體在司法實踐中還是要綜合考量行為人的主觀動機、手段和方法、結果和后果,‘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在審查起訴階段可以不起訴,在法院階段也可以依據(jù)刑法第37條‘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p>

據(jù)檢察日報報道,2016年,在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朱征夫建議審查修改仿真槍入刑標準。同時,全國人大代表蔡學恩也提交了一份有關修正槍支鑒定標準的建議。兩位代表委員之所以不約而同地將目光投向“仿真槍變真槍”的問題,是因為近年來類似的案件頻頻見諸報端。蔡學恩表示,近年來,僅他所在的湖北地區(qū),仿真槍涉刑案件就增加了30%以上。朱征夫認為,因“違反科學認知和生活常理”的鑒定標準帶來的案件增長必須停止。

1月3日,徐昕代表趙春華向河北區(qū)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他決定為其做無罪辯護。

徐昕在上訴狀中說,“玩具槍不是槍支,以真槍對上訴人定罪量刑違反常識常情常理,上訴人毫無犯罪故意,對自己行為的違法性缺乏認識及認識的可能性,擺攤謀生行為也無任何社會危害性。上訴人不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原判,改判上訴人無罪。”

(責任編輯:穆啟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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