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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輛共享單車"被扣"何解? 涉事雙方是這么說的(2)

2017-03-03 16:14:00    新華網  參與評論()人

這增加的巨大工作量,究竟由誰來承擔成本?各方也各執(zhí)一詞。管理方認為,“如果是對社會全免費,成本應該由服務購買方,也就是政府部門向第三方管理公司支付。共享單車是以盈利為目的,不應由社會買單?!倍嚓P共享單車平臺則表示,用于公共交通用途的共享單車不能簡單視作商業(yè)用途,不能接受支付管理費用。

焦點三:能否找到“雙贏”監(jiān)管方案?

誠然,共享單車有亂停亂放、影響行人走路等眾多問題,但也不能忽視其解決了最后一公里出行難題的作用,也為政府部門省下了大量公共自行車的財政投入。對于這些成長中的“煩惱”,“一扣了之”絕非最佳解決方案。

“共享單車有一定公益性,不能單純以經營性企業(yè)衡量。過去每年,政府部門在運營有樁公共自行車上的財政投入非常多,現在能不能把這筆錢用好?”上海市自行車行業(yè)協會秘書長郭建榮說,共享單車讓政府在資源投入上“省了錢”,政府在管理上卻不愿意“多花錢”。

據介紹,在有樁自行車時代,有樁自行車公司按照相關標準,平均每100輛車配備1名運維人員。而在目前,無樁單車運維人員明顯不足。業(yè)內人士也認為,共享單車平臺需承擔起一定的管理責任,不能被資本的快速擴張“牽著鼻子走”,而是要加大運維人力投入,做好車輛的及時維護和維修。郭建榮介紹,目前協會也正在積極制定平臺服務標準,明確互聯網平臺的責任。

表面看是停車點的不足,深層看卻是自行車路權的保障。據行業(yè)協會統(tǒng)計,上海目前已有12個互聯網企業(yè)投放了28萬輛共享單車,加上此前的8萬輛有樁公共自行車,總數已達36萬輛。而據調研,上海如果有60萬輛公共自行車就會達到飽和狀態(tài)。

上海市黃浦區(qū)市政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表示,將與企業(yè)共同協商,核定一次性投放的總量,其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得隨意增加,如果社會車輛有明顯減少后,再協商第二次增加投放。但企業(yè)之間的投放量還需達成共識。

城市中供自行車停放的空間有多大?一個城市究竟能承載多少單車?一旦承載量飽和,如何管理?新的城市規(guī)劃中,能否為自行車的路權做更多考慮?這些問題,更有待公共管理部門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思路、搭建溝通平臺、明晰監(jiān)管標準。

(責任編輯:都基強 CN065)
關鍵詞:共享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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