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龍珠律師預測,周立波6月9日出庭的焦點在于他是否會認罪。劉律師認為周立波更有可能會選擇認罪,原因是如果他選擇認罪,刑期可能在1-3年不等,并且可以通過社區(qū)勞動、電子圈禁等變相方式完成。如果他選擇不認罪、走法律程序上訴,不僅需要支付大筆律師費,申訴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并且很有可能面臨最多41年、最少3-5年的刑罰。
然而,如果周立波認罪,此前他反復宣稱自己“持槍合法、沒有藏毒”就顯得非常諷刺,前后言行矛盾將會給他的公眾形象再次帶來打擊。
如果此次周立波不認罪,在接下來的庭審階段,他可能辯護的依據(jù)有兩點:
第一,他可以稱自己并不擁有槍支。但事實上槍支被發(fā)現(xiàn)在周立波駕駛的車里,他、唐爽以及據(jù)稱車主的周立波女兒中必有一人對該槍支負責。此前唐爽在微博發(fā)表公開聲明,稱自己并沒有保有槍支,周立波女兒本人也未出面,那么周立波的該點聲明在法官面前是站不住腳的。
第二,周立波可以聲稱自己合法持槍,即提供持槍證。這就要看周立波能否在短時間給法庭呈出相關證明。但即使如此,周立波被警方發(fā)現(xiàn)的槍支已非法上膛子彈,這對于周立波而言并不有利。
騰訊娛樂記者從法庭工作人員處了解到,根據(jù)過往經驗,對周立波而言,子彈上膛比非法持有武器更為嚴重,法官對這類危險性較大、不定性因素較多的行為更為忌諱。在美國,持槍和子彈上膛需要兩種不同的證件,子彈上膛只有在遇到生命危險等極為少數(shù)情況下才能被允許。即使周立波最終能夠提供明確的持槍證明,也很難為子彈上膛的行為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