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妻子舉債2500萬后自殺 丈夫看遺書才知妻子真身份

制圖/廖木興
死者生前背地里將巨款用于經(jīng)營地下錢莊,江門中院終審認定不具備夫妻共同債務的特征
和自己結婚的人,名字是假的;不單如此,妻子還用高息誘餌等手段,偷偷向親友、同事借款2000多萬元用于經(jīng)營地下錢莊。妻子因無力償還巨額債務自殺后,這部分債務需要丈夫償還嗎?
記者昨日獲悉,近日江門中院審理了該案,最終認定此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丈夫不對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穿幫
結婚一年多 不知妻子曾離異且育有一女
2015年8月30日,何明接到電話,說妻子在珠海某酒店自殺身亡了!在自殺現(xiàn)場妻子留給他一份遺書,上面寫道“對不起,你這么辛苦工作賺的錢全被我騙走,害你現(xiàn)在身無分文,家不成家;害你到處被人追債”。
在辦理妻子后事中何明發(fā)現(xiàn),原來與自己生活一年多的妻子真名不叫曹潔,而是叫羅云,且妻子之前已離過一次婚,并生有一女,妻子自殺前除了給自己留下遺書,同樣也留了一份遺書給其前夫,里面寫到“我恨你拋棄了我,我一定要威(爭氣)給你看”。
何明介紹,他1987年出生,經(jīng)營紅木家私生意,剛認識做護士的羅云時,她便以“曹潔”的名字及身份與自己交往,2014年1月份兩人登記結婚,當時兩人籌辦婚禮期間發(fā)生的一件事一直讓何明不能釋懷。擺酒的當天,女方家長親戚沒一人來參加。事后他就此事問過妻子,但她卻找了些理由敷衍過去。結婚之后,妻子便多次以借錢幫助朋友為理由借錢,對此何明并沒有多想,前前后后借出了300多萬元,但之后卻沒見所謂的“朋友”還過錢。其間何明也見過羅云的女兒幾次,但羅云謊稱是她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