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下注-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

當前位置:新聞 > 社會新聞 > 正文

呼和浩特原市長湯愛軍“家庭式腐敗”(圖)(5)

2017-04-20 14:52:04    中國青年網  參與評論()人

妻子幕后收錢

在湯愛軍收受1789余萬元贓款過程中,其妻子王榮杰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干部前臺辦事,家屬幕后收錢”的典型案例。

公開的一份判決書顯示,2005年,時任內蒙古萬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的鄔倩跟王榮杰表示,自己想要開發(fā)“上東領海”的房地產項目,如果能得到湯愛軍市長的支持,可以給王榮杰和湯愛軍一套二三百平米的房子。

在開發(fā)“上東領?!狈康禺a項目過程中,湯愛軍利用其擔任呼和浩特市長的職務便利,在該項目的全額減免配套費、未批先建等方面,給予內蒙古萬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幫助。

“上東領?!表椖客旯ず?,2010年3月,鄔倩將承諾給湯愛軍的房屋折算成現(xiàn)金150萬元,存入王榮杰指定的其兒子湯聰?shù)你y行卡中。

此外,湯愛軍還應鄔倩請托,幫內蒙古萬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承攬工程。

2005年,應鄔倩的請托,湯愛軍幫助內蒙古萬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承攬托克托縣景觀大道施工建設工程,通過向托克托縣相關領導打招呼,提前向鄔倩透露了標底,后內蒙古萬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順利借用浙江金順路橋有限公司之名,簽訂了此工程施工合同并完成施工。

2006年,再次應鄔倩請托,湯愛軍又幫助內蒙古萬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承攬了呼和浩特市金川開發(fā)區(qū)經二路道路建設工程,內蒙古萬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借用浙江金順路橋有限公司之名以BT模式承攬下金川區(qū)經二路建設工程,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內蒙古萬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違反約定提前收取了工程款。

為了感謝湯愛軍并與其拉近關系,鄔倩在節(jié)假日以及湯愛軍兒子、女兒結婚時,送給湯愛軍共計43萬余元。

2012年11月,王榮杰以借款買車為由,在其女兒家中收取鄔倩40萬元,且事后并未歸還。王榮杰將這件事告知了湯愛軍,湯愛軍未表示反對。

在王榮杰受賄一審判決書中,檢方指控,2008年至2012年期間,王杰榮與湯愛軍共同受賄1040萬元。達拉特旗人民法院審理后也認定了上述受賄金額。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王榮杰案中,最大的行賄人是湯愛軍的老鄉(xiāng),內蒙古某礦業(y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某,他送給王榮杰700萬元人民幣;第二大行賄人是內蒙古萬銘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鄔倩,她送給王榮杰190萬元人民幣。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