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戎由于緊張和恐懼,警察讓報身份證,一直不敢說,他的第一句話是,這種事兒擱誰誰承認。周旋半小時左右,隊長出現(xiàn),他完全不配合,最后沒有辦法,進行強制傳喚,將其押送到警局,是押送。三名警察押著他進入警局。
凌晨四點左右警察審訊完畢,出來后和我們講,這是一個滾刀肉,李的精神已經(jīng)緊張到一定程度,不敢動,在發(fā)抖,不敢直視人,一言不發(fā),擔心自己說錯話遭到指正,警察說就是丫挺干的,但是就是裝死。我們也無能為力。我說,好讓他見見我我們聊完,讓他走。
5點左右我進入審訊室,和李元戎交談,當著他的面,我脫下外套摘下口罩,我說記住你摸的這個身體,這身衣服,記住我的臉。我不會放過你。他已經(jīng)恐懼到一定程度,擔心我打他,擔心我報復他,不敢看我不敢交談。甚至,不敢離開看守所,讓他離開他不肯走擔心挨打。想要過夜。而我們的交談我全程錄了音。
凌晨6:30我離開警察局,回家。一夜未眠,他那張臉不停的浮現(xiàn),開始哭,痛哭,恐懼委屈瞬間爆發(fā)。
今天下午我整理心情開始決定。我要維權(quán),我要保護自己,我要開口,講出一五一十。我不怕丟人我不怕受到傷害。如果這件事情就這樣過去,他被放了沒有收到任何懲罰甚至沒有一句道歉,以后的他一定更加猖狂,談何女性保護。以后的我可能也不敢坐飛機了吧。
此刻,不知道再多說些什么。一五一十都在這里,如有一句作假,如有一句是我編造污蔑誹謗。我愿意付所有法律責任。他對我造成的傷害,是無法想象無法估量的。這一次我要維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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