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嗎,我家的貓被人偷了,你們快來!”12日晚上8點左右,渝中區(qū)南紀(jì)門居民張女士報案稱,有人將自己的貓捉走了,向民警求救。
民警接到報警,立即趕到現(xiàn)場。此時張女士正拉著一中年男子不放手,見民警趕到立即說:“警察同志,就是這個人偷了我家的貓!”
民警了解到,報警人張女士在中興路精一民族小旁邊開了一家服裝店,12日19點30分左右,一個鄰居跑到店里告知張某,她店里的貓被一個中年男子偷走了。
張女士聽說后,立即和鄰居追趕出來,在店門口10米遠的地方追到了偷貓的中年男子。張女士一看愣住了,這正是剛剛在店里和自己吵架的人。
張女士告訴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12日下午,中年男子劉某來到店里買衣服。為了促銷,張女士店里搞優(yōu)惠活動,凡是購買衣服即可免費領(lǐng)取一份潤喉糖,劉某之前沒買衣服也要了一份潤喉糖,今天劉某又來要潤喉糖,但是也沒有買衣服的打算,張女士便沒有給劉某潤喉糖,兩人為此吵了兩句,隨后劉某便離開了,沒想到劉某竟然偷了自己的貓。

△劉某抱走小貓。
起初,劉某拒不承認自己偷了張女士的貓,但是張女士的鄰居親眼看見劉某將貓偷出來送給了一位女孩。
兩方爭執(zhí)不下,民警立即調(diào)取了附近民心天網(wǎng)視頻監(jiān)控,在監(jiān)控中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劉某將貓抱走的情景。在證據(jù)面前,劉某不得不認承認自己順手牽羊,帶走了張女士的貓。
據(jù)劉某交代,劉某和張女士爭吵后走出店外,看到一位年輕女子在逗張女士家的小貓,年輕女子非常喜歡這只貓,但又怕被小貓抓傷,逗了一會便依依不舍地離開了。
劉某見狀,一是為了泄憤,二是想在女孩面前表現(xiàn)一下,興許還能交個朋友,便一把抓住小貓抱在懷里,走到中興路,將這只貓給了年輕女子。還稱貓是自己的,見女孩喜歡就送給女子,年輕女子非常高興,抱起貓便離開了。這一幕正好被張女士的鄰居看到,便急忙告知了張女士。
事情真相大白,劉某為自己的荒唐舉動后悔,立即向張女士承認錯誤,由于年輕女子已經(jīng)不知去向,劉某愿意賠償張女士損失,出錢購買張女士的貓。
張女士的貓是她花10元錢買的,劉某自愿賠償張女士150元錢,并賠禮道歉。隨后,張女士也原諒了劉某的魯莽行為。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guī)定,違反治安管理,情節(jié)特別輕微的或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民警見劉某態(tài)度端正,認識到行為的錯誤,加之這只貓成本只有10元錢,由于情節(jié)輕微,劉某又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其劉某進行法制教育,并著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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