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指出,2007年2月份,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的原市畜牧局副局長張斌在永濟市看守所羈押期間,看守所負責人賀歡虎、副所長張廣錄以及民警張霞,先后接受張斌親屬的宴請、禮品、現(xiàn)金以及提供的旅游、廉價購房等“好處”,使原本屬于“重刑犯”的張斌在監(jiān)所內(nèi)享受到了各種“特殊待遇”,不僅可以隨便打電話,隨意出入監(jiān)室,并且可以隨時會見親屬朋友。更為甚者,在2009年8月,賀歡虎三人還合伙炮制了張斌檢舉網(wǎng)上通緝逃犯的虛假“立功”表現(xiàn),企圖幫助張斌減輕罪刑。經(jīng)研究決定:給予三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此外,永濟市看守所還有兩名干警也存在收受“好處”、為張斌打電話提供方便的問題,他們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行政降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