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宣判
再三猶豫后,筱泉回家了,她給媽媽打了電話。得知真相的張霞泣不成聲,她馬上帶著筱泉去報警。
隨著案件的偵查,劉慶才的真實情況浮出水面。也是直到這時,張霞才得知這個與她同床共枕6年之久的人的真實面目。原來,劉慶才不僅結(jié)過婚,而且根本沒有與妻子離婚。這也正是他一直不同意與張霞領(lǐng)結(jié)婚證的真正原因。
“被告人是結(jié)過婚的。因為經(jīng)常在外面干工程,所以他和妻子不是長期在一起。他和被害人的母親也不是天天在一起,因此兩邊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彼逦嫡f。
暴怒的張霞恨不能扒了劉慶才的皮。她甚至覺得,這輩子,劉慶才已經(jīng)沒臉再見到她們娘倆。然而,讓她和筱泉根本想不到的是,劉慶才居然倒打一耙,根本不承認有這回事。
“我沒有對她做過任何事情,誰知道她肚子里的孩子是誰的?一定是她這么小的年紀不學好,在外面亂交男朋友。本身就是個敗類?!眲c才說。在接受訊問的時候,劉慶才不僅始終不承認筱泉腹中的胎兒是他的,甚至污蔑母女倆是想趁機敲詐他的錢財。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中,最難的環(huán)節(jié)往往是取證。由于孩子還小、大部分受害兒童根本不知道留取證據(jù),而且犯罪場所隱蔽、幾乎沒有第三方,犯罪嫌疑人又往往拒不承認,想要獲得有效證據(jù)難乎其難。
在本案中,劉慶才不僅不承認性侵筱泉,還毀滅了一切可能的證據(jù)。這讓案件的突破陷入僵局。那么,如何才能還這對母女一個公道呢?
“報案后給這個小孩做了引產(chǎn)手術(shù),經(jīng)過鑒定,胎兒的DNA和小女孩以及被告人的DNA有關(guān)聯(lián),小女孩和被告人是這個胎兒的生物學父母。”隋蔚說。
然而,一審判決意見卻完全出乎筱泉母女的意料:劉慶才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5年。
檢察官認為,一審判決不當,遂提起抗訴。很快,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支持青島市檢察院提起的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