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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讓儲戶開戶籍證明被警察懟:下次通報紀委(5)

2017-06-03 23:41:58    云南網(wǎng)  參與評論()人

14、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解釋:違法犯罪記錄是公安機關內部掌握情況。國家行政、司法機關政審、調查或企事業(yè)單位重要崗位人員任用需要調查了解的,應由需要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申請派出所出具證明,對個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15、各類證件、印章丟失證明

解釋:公民因各類證件、印章丟失到派出所登記備案的,派出所給予出具報案登記證明,只證明該人曾有報案登記,至于是否丟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證明。

16、非組織行為索取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

解釋: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屬政審范疇,應由組織出面了解,個人索取屬于非組織行為,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17、房產情況證明

解釋:公民房產情況不在公安機關業(yè)務范疇之內,派出所屬于不知情。公民應到責任單位房產部門或公證機關索取證明。

18、招工單位讓派出所出具表現(xiàn)證明的

解釋:任何勞動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業(yè)和選擇就業(yè)的權利。讓就業(yè)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審,是對就業(yè)者的歧視,是違法的。確因工作需要應由組織出面進行外調。因此,派出所對個人持調查表的不予出具證明。

(責任編輯:穆啟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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