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七旬老人被“警察”攔下稱其涉嫌嫖娼可“私了”)
騙到2.3萬元后假警察還不收手
云南網(wǎng)訊75歲的馬某走在保山市區(qū)的大街上,突然被“警察”攔下,稱他涉嫌賣淫嫖娼要被調(diào)查。然而,從馬某處拿到2.3萬元后,“警察”并沒收手,好在馬某的家屬察覺后報了警。
6月27日上午11時許,馬某被自稱隆陽警方某派出所民警的男子攔住去路,對方一口咬定馬某涉嫌賣淫嫖娼要接受調(diào)查。由于周圍沒人,馬某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被男子帶著打車來到家中,取了1.3萬元現(xiàn)金交給男子。
看到馬某如此順從,男子覺得還有利可圖,便說錢還不夠,讓馬某再拿1萬元。心生恐懼的馬某去銀行如數(shù)取了錢交給男子。拿到錢后,男子將馬某的電話號碼記下,威脅其不能報警。
馬某原想破財消災,誰曾想男子第二天又打電話來要錢。此時,恐慌和無助都寫在馬某臉上,終被親屬發(fā)現(xiàn)報了警。
根據(jù)嫌疑人指定的“交易”地點,警方派出便衣民警布控。而嫌疑男子具有一定的反偵查意識,不停打電話給受害人讓其四處走,期間還有一名女子一直跟著馬某,嫌疑人最后確定沒人跟蹤,準備交易時被民警抓獲,跟蹤馬某的女子也被抓獲。經(jīng)核實,兩人屬夫妻關系。
就在民警實施抓捕時,嫌疑人突然將一把車鑰匙丟到溝里。通過調(diào)查,民警在車里查獲嫌疑人冒充警官證的外殼。之后,嫌疑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拘,其敲詐的2.3萬元已被追回。
民警提示警官證上有這些信息
一般公安機關執(zhí)法都會身著制服并出示警官證,只有特殊情況才會著便服。出示的警官證正面會有民警的個人頭像照片、名字、單位,背后則是民警的個人信息,比如警號、血型、職務,警官證上面的防偽標識也會隨著光線的變化而變化。除此之外,民警在對嫌疑人進行調(diào)查時,會告知其犯了什么罪并傳喚到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