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家地產研究院院長楊現(xiàn)領認為,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是解決人口凈流入城市租賃供給不足的有效途徑之一:一方面,通過盤活集體建設用地,補充租賃房源,預計未來新增開發(fā)中用于租賃的比例會達到30%左右,其中,集體用地的開發(fā)建設將會起到關鍵作用;另一方面,這將有效促進人口城市化的進程,讓大量新市民住有所居。
“集體土地上建設租賃住房,主要是為滿足新市民過渡性的居住需求。國家層面上,這個試點政策主要是面向‘供給側’的。”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郭宏定認為,從2014年到2020年,江蘇省將有800萬農業(yè)轉移人口進城,這意味著住房租賃的巨大需求。此外,不少特大和大型城市每年要接納相當數(shù)量的新畢業(yè)大學生,也給住房租賃帶來很大需求。
集體建設用地用于建設租賃住房將會對市場產生哪些影響?方正證券房地產研究組首席分析師夏磊認為,發(fā)展租賃市場,會分流小部分銷售,增加未來房地產新開工和投資。
“租賃房源不需要建立在成本高昂、基本以招拍掛等方式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上,從而降低了租賃房屋的建設和運營成本,租金水平會大大低于現(xiàn)有市場房源?!睏瞵F(xiàn)領說。(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亢 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