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還注冊QQ號,憑空編造了“張嘉豪”這個“網(wǎng)貸平臺內(nèi)部人員”。
她把張嘉豪的QQ號發(fā)給被網(wǎng)貸公司追債的受害人,然后冒充“張嘉豪”與被害人網(wǎng)上文字聊天,繼續(xù)進行欺騙。因李絨、張嘉豪總是同時在線或者同時不在線,支付寶賬號昵稱都是本人的姓名,因而被部分被害人識破:二者為同一人。
在個別被害人不斷質(zhì)問、警告報警的情況下,李絨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被迫給被害人少量錢款用于償還部分貸款或直接在網(wǎng)上給被害人償還部分貸款。
詐騙錢財大量揮霍, 每天花銷兩三千
最終,李絨的詐騙手法還是被識破。
今年8月9日,家庭住址在陶山公安分局轄區(qū)的張某等多名在讀女大學生報案稱:她們應李絨的請求,幫助其“朋友”刷業(yè)務量辦理“校園貸”,明明貸款大部分都交給了李絨去“銷戶”,自己卻產(chǎn)生了大額欠款和逾期還款罰金,不斷收到放貸公司的威脅短信和電話騷擾。
張某說:
“我用了好幾個軟件,幫她完成3萬多額度的貸款任務。她給了我2000多元?!?。
陶山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連夜開展偵查,查找李絨下落。8月10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李絨迫于壓力自行到案,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民警說,從她的手機賬單看,每天花銷兩三千。
“案發(fā)前,她在北京,詐騙的錢大部分都用來揮霍了,一個月花四五千租房子?!?/p>
在民警梳理的樹形圖上,李絨發(fā)展有5層下線,類似一個傳銷組織。李絨與被害人之間有三種情況:
一是直接被她詐騙,被害人和她之間是同學、朋友關系;
二是與被害人有共同的同學、朋友;
三是與被害人之間相互不認識,是介紹再介紹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