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
記者給“風花雪月連鎖客棧初見店”和“親的客棧麗江水墨印象店”給了差評,果然有自稱是這兩家客棧負責人的人給記者打電話,提出了刪除差評的條件。

客棧負責人一:那您這邊能不能把我們的差評刪除,我們這邊是給你一個紅包的返現。
客棧負責人二:(給你)退一下房費,然后再退你500塊錢,好不好?
記者沒有答應他們的要求,于是他們就不停地對記者進行電話騷擾。

客棧負責人一:老板交待我們說你要是不同意的話,只能每天給你打20個電話。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yè)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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