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我最多也就是賠千頭八百的。
犬主:千頭八百肯定不可以!
犬主方一人:你們咋那么不講理呢,5000塊錢都不夠你買個手機的。
車主:我也不買手機,我這手機才500塊錢,說那有啥用,還沒你那狗值錢呢。
犬主:這狗是“小體”的,小狗叫寶寶,都3歲了,就長這么大,可好了,也怨我,非嘚瑟領出來干啥啊。
小區(qū)一名老太:要是我,我就得沖過去把車截住,就是撞我,也不能撞狗,我都干好幾回這樣的事兒了。
交警來了
死亡小狗無繩也無證
據(jù)劉先生介紹,因交涉未果,雙方選擇通過交警來解決。交警趕到,詢問了雙方當事人。
車主:“我從那邊往這邊開(東向西行駛),他(犬主人)在這邊招手,我還以為招呼我呢,我就瞅他,結果狗就沖出來了,就軋上了,就這么簡單?!?/p>
犬主方一人:“有個細節(jié)他沒說,他開得特別快,擺手他沒停,撞上了才來個急剎車?!?/p>
交警:“當時有沒有狗繩?有狗證嗎?”
犬主:“沒有(狗繩),它剛出來,這就是我家門。小狗這么大,沒辦狗證?!?/p>
交警:“沒有狗證,咋能證明這狗是個人財產?”
犬主:“這狗我買的時候將近五千,他嫌我要的太多,太多就往下研究研究。”
最終交警表示,道路交通事故指的是車輛與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這連狗證都沒有,沒法認定,周一你們到交警隊,看能不能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給你們出證明,到時候你們可以去法院通過訴訟解決?!?/p>
研究研究
2000元也沒談成
交警走后,犬主人表示:“你說多少,咱們往下研究,咱們別在外面凍著。要不咱們進屋嘮一下?你給兩千得了?!?/p>
原標題:寵物狗未牽繩被車撞死主人索賠遭拒后當街撒潑11月10日下午2點半左右,柳州市沿江路雙漁匯門前的馬路上,一名男子坐在機動車道上大哭,懷里好像還抱著什么東西,旁邊有兩灘血跡。
(原標題:一塊碎片助警方抓獲肇事逃逸者)今年2月3日(農歷臘月廿九)晚上,鄭州航空港區(qū)一名14歲的少年在晚飯后外出散步時,不幸遭遇車禍被撞身亡,肇事車當場逃逸。
近日,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京山市“4.30”駕車撞人案一審宣判,被告人唐某(男,28歲,京山市新市鎮(zhèn)人)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