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倆孩子打架引發(fā)家長廝打,一方家長被打傷 住院12天花費1.2萬余元,還被拘12天罰500元
■另一方家長被拘10天罰200元,法院還判決給對方賠9000余元
■更重要的是,給孩子心理帶來了創(chuàng)傷……
華商報訊(記者 寧軍)近日,西安市未央區(qū)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孩子打架引發(fā)家長“以暴制暴”的健康權糾紛案,廝打的雙方家長被拘留不說,還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小學生打架 雙方家長參與均被拘留
10歲的小韓和11歲的小劉是西安城北一小學同班同學。
2017年3月18日,小韓和小劉放學后在樊寨村廣場玩耍時發(fā)生打架。小韓回家后,將被打事情告訴了父親韓某,韓某到樊寨村廣場,見小劉認錯態(tài)度不好,動手打了小劉。小劉回家后將此事告訴了父親劉某。劉某當晚6時即到韓某家中理論。雙方互不相讓,廝打在一起。結果韓某被打傷,住院12天,被醫(yī)院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牙齒冠折,眼眶內壁骨折等,治療花費1.2萬余元。
事發(fā)后,韓某被警方拘留12天,罰款500元,劉某被警方拘留10天,罰款200元。
一方家長起訴 法院判決責任五五分擔
事后,韓某將劉某一方起訴至未央區(qū)法院,請求被告劉某賠償7萬余元。近日,經法院審理認定,雙方均具有過錯,責任五五分擔,判決劉某向韓某賠償各項費用9000余元。判決送達后,雙方均未上訴。
未央區(qū)法院辦案法官楊懷周說,在孩子們發(fā)生打架時,家長必須冷靜處理,不能不分青紅皂白就去打對方的孩子或自己的孩子,韓某的做法值得所有家長引以為戒。在案件審理期間,小劉母親說,事后兒子小劉晚上經常被噩夢驚醒、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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