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黃河大合唱》并非第一首遭惡搞的經(jīng)典樂曲。早在2007年,網(wǎng)上、短信上就曾流傳出“國歌被改成股歌”的消息,嚴重損害國歌尊嚴。
“起來,還沒開戶的人們,把你們的資金全部投入誘人的股市。中華民族到了最賺錢的時候,每個人都激情地發(fā)出買入的吼聲!快漲、快漲、快漲!我們?nèi)f眾一心,懷著暴富的夢想,前進!前進!前進!進!進!”
2017年10月1日起,《國歌法》正式施行,明確規(guī)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guān)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表示,這樣的規(guī)定可以增強奏唱國歌的儀式感,體現(xiàn)對國家象征的尊重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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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新聞記者還發(fā)現(xiàn),前一段時間,講述慰安婦老人生活的記錄片《二十二》的人物截圖被制作成了表情包。老人們痛苦哭泣的場景,竟然被截圖并配以“我真的委屈啊”、“無語凝噎”等文字。此舉一出,引發(fā)廣泛批評。很快,涉事公司將該系列表情包下線,并公開致歉。
《人民日報》對此評論稱,放松心情本無可厚非,但是,總有一些嚴肅話題、民族情感、人之常情應(yīng)該謹守不能逾越。后半生都在悲劇中活著的“慰安婦”,猶如壓在我們民族心口上的一塊石頭,這塊石頭上刻印著戰(zhàn)爭歷史的痕跡,也承載著不能忘記的家國之痛。
娛樂只是我們對待生活的一種態(tài)度,如果對任何人任何事都抱著娛樂的態(tài)度,不僅會消解我們自身的歷史、危害公序良俗,甚至容易踩到法律的紅線。
近日,一段“年終獎”版《黃河大合唱》視頻被媒體曝光,其低俗的歌詞、粗劣的表演受到各界怒斥。對此,大量媒體及時跟進報道和評論,文化部在隨后的全面清理整治中,處理了一大批不良作品
據(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中國之聲此前報道了經(jīng)典音樂作品《黃河大合唱》遭到惡搞,激怒了詞曲作者冼星海、光未然的后人,他們怒斥惡搞者“忘本”、“不可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