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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強拆房價上漲,政府應賠償還是補償?

2018-01-31 08:15:56    中國青年網  參與評論()人

被申請人金華市婺城區(qū)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區(qū)長郭慧強在法庭上表示:“通過參加本次庭審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識,我們更多考慮的是行政效率,忽略了法律程序。今后將按照法律來規(guī)范征收補償的行為,將更多的糾紛化解在行政程序中,耐心做好群眾工作。”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說,最高人民法院通過本案判決,進一步明確了市、縣級人民政府實施強制搬遷行為在組織法和行為法上的主體責任,防止市縣級政府在違法強拆后,又利用補償程序來回避國家賠償責任,回避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對行政強制權的監(jiān)督。

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產權能否得到有效保護,直接關系著人民群眾的財產財富安全感。法學專家認為,在這起行政訴訟案件中,司法機關通過嚴格、規(guī)范的司法程序,正確適用法律,給了訴訟主體一個公正,更讓人們切實感受到黨中央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平等保護產權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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