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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國際電力1.8億債務到期未償 波及晉首富姚氏家族

2018-02-07 08:40:49  新京報    參與評論()人

原標題:山西能源巨無霸違約:1.8億到期債務未能清償波及山西首富姚氏家族|新京報財訊

新京報快訊(記者趙毅波)在曾因零違約而引發(fā)外界關注之后,煤電大省山西曝出違約。

2月6日,新京報記者在中國債券信息網看到的一封公告顯示,山西國際電力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山西國際電力)分別收到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及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電子郵件通知,公司三級子公司山西國錦煤電有限公司應于2018年1月到期的相關債務未能清償,并要求其履行連帶擔保責任。該公告落款日期為2月5日。

據山西國際電力披露的違約情況,涉及的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租金339.12萬元,債權人系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債務人系國錦煤電,按照雙方于2013年8月29日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及該合同項下《租賃附表》等,國錦煤電應于2018年1月15日向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支付到期租金339.12萬元未能清償。

涉及的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租金2824.19萬元,債權人系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債務人系國錦煤電有,按照雙方于2016年10月27日簽署《融資租賃合同》及其全部附件,國錦煤電應于2018年1月15日向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支付到期租金2824.19萬元未能清償。

涉及的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銀行承兌匯票1086.21萬元,債權人系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債務人系國錦煤電,按照雙方于2016年11月21日簽署《銀行承兌協議》,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于2017年7月26日為國錦煤電簽發(fā)票面金額為228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為2018年1月26日,應付票據款1086.21萬元未能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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