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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丟手機被母親打死 法律如何審判“易爆”的親情

2018-02-22 14:36:07    中國青年網(wǎng)  參與評論()人

但刑法設立虐待罪絕不意味著針對家庭成員的傷害致死行為只能按照虐待罪量刑,犯罪主體的行為可能會同時具備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而同時成立虐待罪與故意傷害罪(傷害致死)或故意殺人罪,并從一重處罰,倘若傷害、殺人之外的行為還可單獨評價為虐待罪,則還能數(shù)罪并罰。

父母教導應有方,否則應擔刑責

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 史錦嶺 高俊麗

根據(j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父母應當創(chuàng)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huán)境,對未成年人負有監(jiān)護和撫養(yǎng)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本案中,明明的母親毆打孩子的行為已經(jīng)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嚴重侵犯了明明的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又根據(jù)該法第六十條:“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人身財產(chǎn)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奔幢景该髅髂赣H的行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由于本案是明明母親的毆打行為導致明明死亡,則很可能涉及虐待罪(致人死亡)、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若明明的母親在實施毆打明明的過程中,是出于對明明肉體上和精神上摧殘和折磨的故意,由此造成明明死亡的,其行為構成虐待罪;若其在實施將明明捆綁毆打的行為時,對明明的死亡持一種故意的態(tài)度,則構成故意殺人罪;若其在實施傷害明明的行為時,在主觀上具有的是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則其行為應當構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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