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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分新規(guī)”只針對網(wǎng)上這一渠道
沒想到被車友們誤讀了
據(jù)了解,所謂的公安部“消分新規(guī)”,只是針對通過“交管12123”APP處理交通違法這一網(wǎng)上便民渠道,并非像車友們誤解的那樣針對所有的違法記分處理方式。
有關人士告訴揚子晚報記者,公安部交管局進一步完善了互聯(lián)網(wǎng)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這樣做是為了更方便群眾網(wǎng)上處理交通違法,防范“黃?!狈欠怖?。
據(jù)悉,此次網(wǎng)上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完善后,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車友,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進行,車友可自主選擇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或者通過“交管12123”備案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備案后,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fā)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
也就是說,該平臺新增這一功能后,車友既可在窗口處理違法記分,也可通過“交管12123”足不出戶自助處理,減少車友們在窗口排隊等候的時間和出行成本。同時,通過實名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還可遏制“黃?!蓖ㄟ^買分賣分非法牟利。
原本一項網(wǎng)上便民措施,結果被不少車友誤讀了,以為3月1日后處理交通違法記分,不管是網(wǎng)上還是到窗口處理,如果還要找別人消分的話,都必須提前綁定面簽,于是紛紛趕在3月1日前,集中到窗口處理違法記分了。
江蘇什么時候實施,怎么操作?
江蘇交警總隊發(fā)布提示:另行通知
針對車友們的誤讀和集中排隊消分,2月26日下午,江蘇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fā)布三點提示,再次明確,3月1日以后,車友們到窗口處理違法記分,依然按現(xiàn)政策辦理。具體內容如下:
(一)3月1日以后,機動車駕駛人在交警部門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含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仍按現(xiàn)有政策辦理,處理流程及條件不變,敬請相互轉告,避免扎堆處理。
(二)為更方便群眾網(wǎng)上處理交通違法,防范“黃?!狈欠怖?,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了互聯(lián)網(wǎng)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網(wǎng)上自助處理交通違法是更為便捷的業(yè)務辦理渠道,并不影響窗口辦理。
(三)目前,我省公安交警部門正進行系統(tǒng)調試,網(wǎng)上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方法流程、政策解讀和具體開通時間,將另行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