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梁某某執(zhí)行拘留的同時,由于一時無法聯(lián)系其家人和親屬,廣州東站派出所將梁某某10歲的兒子送往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兒童中心予以照顧。
3月1日,中午1:30時許,梁某某的岳母龔阿婆從廣西趕赴廣州,由民警張活成、鄧浩明等帶其前往深圳鐵路公安處拘留所與梁某某見面溝通后,決定將梁某某十歲的孩子接回廣西梁某某的岳母龔阿婆處讀書。
當日下午,19時許,辦案民警張活成、鄧浩明帶著龔阿婆回到廣州后,又馬不停蹄,帶著龔阿婆趕赴廣州市救助保護流浪兒童中心將梁某某的兒子接出。在辦事的過程中,龔阿婆為民警的真誠和認真態(tài)度感動,多次掏出200元人民幣、香煙等送給民警張活成、鄧浩明,以表示感謝,但都被兩位民警拒絕。
3月5日,在廣州東站派出所民警的幫助下,龔阿婆帶著違法人員梁某某10歲的兒子,順利返回廣西學(xué)校讀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