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撿到的身份證去補辦手機卡、騙領銀行卡、提交貸款申請,登錄對方支付寶、微信賬號并修改密碼——
身份證遺失,后遺癥真不少
丟失身份證,如果被別有用心的人撿到,后果可能會很嚴重。上海就發(fā)生了這樣一個案件:小伙周杰(化名)利用多年前撿拾的一張身份證,冒名去手機營業(yè)廳以身份證原主人的名義三次補辦電話卡,以原主人的名義申領了一張銀行卡,不斷侵入原主人的支付寶、QQ及微信并修改密碼,還以原主人的名義向多個金融平臺提交小額貸款申請,查詢身份證原主人的個人征信,并以此威脅,乘機敲詐勒索對方6000元。
經上海市靜安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日前作出判決:周杰犯盜用身份證件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3000元。鑒于周杰在2017年6月犯信用卡詐騙罪,連同該前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3萬元,決定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九個月,并處罰金4.4萬元。
頻繁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手機卡
據周杰供述,2014年左右,他撿拾了方華(化名)的身份證,之后一直丟在自己租住的房屋內,也沒當回事。后來,周杰因刷信用卡套現(xiàn)用于支付賭債、高利貸,無力還款,于2016年12月27日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審。取保期間,因沒有穩(wěn)定的收入,個人信用又受阻,他不能申請任何信用卡,便動起了歪腦筋。
2017年4月28日下午,周杰特意選了臨近移動營業(yè)廳即將下班的時間,持方華的身份證,冒名申請補辦方華名下正在使用的139開頭的移動電話卡一張。
當晚,周杰就利用這張補辦的電話卡,通過忘記密碼功能獲取手機短信驗證碼,登錄進入方華的支付寶賬號,并修改支付寶密碼,還從方華綁定的銀行卡內分三次共轉了5700元到方華的支付寶賬戶。
4月2日,方志敏烈士之孫方華清訴徐祿飛、余香艷名譽侵權案,在江西省弋陽縣人民法院審結,雙方當事人達成訴前調解協(xié)議并當場履行,方志敏家鄉(xiāng)代表等旁聽了調解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