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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發(fā)布房屋中介新規(guī) 中介費可能不用你交了

2018-04-07 10:11:15    中國青年網  參與評論()人

買房人拒絕與所委托中介介紹的賣房人簽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屆滿后約定時間內又與該賣房人自行成交;

買房人拒絕與委托中介介紹的賣房人簽成合同,但在委托期屆滿后約定時間內又通過其它中介與該賣房人成交。

對于賣房人而言,以下幾種情況也同樣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中介費。

已經放棄委托其他中介賣該房屋的權利(獨家委托給某家中介),但在委托期內又通過其他中介賣了該房屋;

已經放棄自行出售的權利,但在委托期限內又自行出售房屋;

已經拒絕與委托中介介紹的買房人簽訂成交合同,但在委托期限屆滿后約定時間內與該買房人自行成交。

  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

答:根據新規(guī),如果買方或賣方所委托的中介方因隱瞞、虛構信息侵害買方或賣方利益的,中介方面應當退還已收取的房地產經紀服務費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買方和賣方也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但如果買方或賣方提供虛假的房屋情況和資料的,中介方也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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