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移情別戀前男友用不雅照成功勒索40萬分手費
柳州訊“我提出分手,他竟然用我的不雅照片和視頻敲詐勒索,稱不給40萬分手費就將不雅照和視頻曝光……”4月12日,女子小雨(化名)向柳州城中警方報案時,提起這段時間的遭遇,她既害怕又痛恨。
今年20歲的小雨于2016年11月在桂林市某娛樂場所,認識了32歲的男子李某,不久就確定戀愛關系。
2017年11月,小雨認識了在柳州從事房地產(chǎn)生意的阿剛,兩人一見如故。今年1月初,小雨決定與李某分手,和阿剛在一起。
小雨提出分手,李某不同意,并稱手上有小雨的不雅照片及視頻,如果分手他就把照片和視頻曝光。為證明所言非虛,他還把這些不雅照片及視頻通過微信傳給小雨。
而在阿剛的印象中,他與小雨相識時,小雨和李某已分手了。因此,認識半個月后,阿剛便和小雨在一起了。
2017年12月上旬,阿剛接到一名男子的電話?!八苑Q是小雨的前男友李某,還說如果我想和小雨在一起,就要給他40萬元的分手費,否則他就將小雨的東西發(fā)布到網(wǎng)上。”阿剛一口回絕。自那之后,李某經(jīng)常打來電話索要這筆分手費,阿剛都不予理會。
今年1月5日,阿剛又接到李某的電話,稱他在柳州,若當天拿不到這筆分手費,就將小雨的東西曝光。阿剛只好約李某到東環(huán)大道某小區(qū)見面。直到這時,阿剛才知道李某說的東西是小雨的不雅照片和視頻。迫于壓力,阿剛只好答應支付40萬元,但要求李某將照片及視頻刪除。李某答應了。
隨后,阿剛陸陸續(xù)續(xù)將40萬元給了李某。李某卻不守承諾,反而將阿剛當成“提款機”。3月7日,阿剛又轉(zhuǎn)了5000元給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