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
離婚前要先處理好危險因素
針對此案,湖南警察學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長歐陽艷文認為,此案重點是安全問題。對于女方,離婚自然是最佳選擇,但如何把婚離掉則是考慮的重點。“家庭暴力對受害人,甚至其他相關(guān)人員都存在危險,所以首先要處理好危險因素后,再談離婚的問題?!?/p>
歐陽艷文說,面對可能的暴力威脅,女方在離婚時,應(yīng)該在有家人陪同的情況下,選擇安全地點和男方見面協(xié)同離婚。歐陽艷文說,家暴實施者中有一種邊緣性人格的人。這種人離不開自己的妻子,如若離婚,就要對方一定在自己的世界徹底消失才行。
瀟湘晨報記者宋凱欣株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