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物送出去后再想收回來,要怎么做呢?近日,江蘇太倉男子李某就想到了一個辦法,從女朋友那里要回已經(jīng)送出去的禮物。

前兩天,市民馬小姐在家人陪同下來到太倉市公安局高新區(qū)派出所報警,稱4月11日的晚上,她和男朋友在萬達廣場附近被人搶走了一部手機。

當時馬小姐跟她男朋友李某在萬達廣場逛街,然后因為要買車票,她操作不大會,就把手機交給她男朋友李某來操作。此時,后方突然沖出一名男子,搶了手機就跑。馬小姐十分著急,因為這部手機是前兩天男朋友李某送給她的,剛想去追,就被李某勸住了。

回家后,馬小姐想了想還是決定報警,民警當即和李某取得聯(lián)系,當?shù)弥ヅ沙鏊鞴P錄時,李某以各種理由拒絕,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原標題:姑娘手機丟了,大媽撿到索要2000不成,居然當面給摔了6月19日,寧波姑娘小徐在路上丟了一部蘋果7,接著馬上在朋友的幫助下聯(lián)系上了撿手機的中年婦女,對方開口就索要2000元酬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