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wǎng)成都5月10日訊(記者劉佩佩)停車后開車門下車,對于司機來說是再普通不過的動作,但正是這樣的普通動作,如有疏忽,卻會導致非常嚴重的后果。5月10日,四川新聞網(wǎng)記者從錦江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受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司機停車后開車門,撞倒從旁邊經過的電動自行車致騎車人重傷,司機和保險公司被判賠償九十余萬。
李某駕駛小轎車在非機動車道內停車后打開車門,遇原告陳某騎電動自行車從旁邊經過,小轎車的車門與電動自行車相撞,陳某倒地受傷,經診斷為重度顱腦損傷。后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陳某的傷殘等級為二級,需要完全護理依賴,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交通事故發(fā)生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李某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關于“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規(guī)定,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錦江法院經審理認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所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責任劃分合理,李某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陳某作為交通事故受傷者,有權主張賠償。被告李某為車輛購買了交強險和50萬元第三者責任保險,因此應由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范圍內予以賠償,超出保險范圍的部分由李某承擔。最終法院判決李某和保險公司共計賠償原告陳某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4萬余元,其中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范圍內承擔62萬元,保險不足的32萬余元由李某自行進行賠償。
法官提醒:
開門導致交通事故時有發(fā)生廣大司機朋友要注意
近年來,隨著機動車的不斷增加,由于開車門而導致的交通事故時有發(fā)生,而且這種事故的后果往往非常嚴重,受害人死亡或者重度傷殘的比例非常高。法官提醒廣大機動車司機,開車門前一定要先觀望后方情況,確認安全后才能將車門完全打開。電動自行車騎車人也應當注意控制車速,避免因剎車不及而遭遇不幸。另外還要注意的是,如果乘客開車門撞傷路人,根據(jù)司機停車的位置及是否提醒過乘客注意等情節(jié),司機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國家賠償新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5日下發(fā)通知,公布了自2019年5月15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15.94元。
國家賠償新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5日下發(fā)通知,公布了自2019年5月15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15.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