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某某先用磚頭威脅、恐嚇曹某某講出了打游戲機作弊的情況,接著龔某某、夏某某、代某某等人又通過言語脅迫曹、陳二人前后支付了12000余元并簽下了一張9500元的欠條。直到次日凌晨,龔某某、夏某某等人才放曹、陳二人離開。事后,夏某某分給被告人龔貴成好處費共計500元。
敲詐勒索罪成立龔某某被判9個月有期徒刑
2017年11月2日,龔某某在榮縣長山鎮(zhèn)某房屋內(nèi)被榮縣公安局長山派出所民警抓獲歸案。根據(jù)支付寶、微信交易記錄,夏某某、代某某等人的證言,曹某某、陳某某的陳述等證據(jù),四川省榮縣人民檢察院認為,龔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的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2018年3月15日,四川省榮縣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認為龔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追繳龔某某違法所得五百元。夏某某和代某某另案處理,均已判刑。
4月8日,封面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證實一起“時任副縣長等人杭州嫖娼被罰后,又被多人輪番詐騙案”。該案于2018年11月在開化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大鵬遭敲詐勒索 大鵬被被告人鄧某敲詐勒索案,因對方犯罪未遂,經(jīng)北京順義法院審理,鄧某以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