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起自己當年的一念之差,張某就后悔得直搖頭。
1998年8月8日晚,張某一個人騎著自行車在椒江七號碼頭附近閑逛。當時,他看到一個年輕女子騎著自行車從他前面經(jīng)過,當時剛20出頭的他馬上內(nèi)心發(fā)熱起來。
“當時就覺得這個女孩特別漂亮,好想讓她做我女朋友啊。”隨后,取而代之的是一股邪念在張某的腦海里油然而生,他產(chǎn)生了想強奸對方的想法。
于是,張某騎上自行車,一路尾隨女子進了一個小區(qū),看到女子推車進入車房時,張某見車房一片漆黑,四周還無人,就沖上去從背面抱住受害人倪婷,企圖強奸她。但他沒想到倪婷會激烈反抗他,沒得手又擔心對方會報警,張某掐暈倪婷,隨后他決定一不做二不休,用隨帶的扳手敲打倪婷,致其死亡。
殺人后,張某到處逃亡,他先后在溫州、青海等地打工,之后來到寧波,在一工地上做水泥工?!岸抑桓艺夷欠N小工地,不正規(guī),不需要查我身份證的那種?!备傻氖呛苄量嗟捏w力活,待遇也不好,然而,張某沒有其他的選擇。
逃亡期間,張某認識了妻子小美(化名),兩人結(jié)了婚,隨后還有了一個14歲的女兒。但是直到張某被抓,小美和女兒才知道,自己最親的人居然是背負了20年命案的逃犯。
“其實這些年很煎熬,身心疲憊,特別是自己有了女兒以后,每次看到活潑的女兒,我對之前殺害的姑娘就感到特別愧疚,我能過體會到自己珍愛的女兒被人奪取生命的痛苦,我感到特別對不起她和她的家人?!?/p>
然而悔恨和醒悟來得太遲了。
目前,張永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