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寧海關破獲特大海鮮走私案件 初估案值約5000萬元
2018年6月1日訊,中新網南寧5月31日電(王淑艷林浩)南寧海關31日通報,5月28日凌晨,南寧海關隸屬東興海關緝私分局在防城港市公安局的協(xié)助下,出動警力70余名,成功打掉一個長期盤踞在防東地區(qū)的海鮮走私犯罪團伙,一次性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查扣大量書證、物證一批,查獲涉嫌走私入境的螃蟹、海魚、魷魚干等海鮮產品19.455噸,貨值約100萬元人民幣。

資料圖 與本文內容無關 新華社發(fā)(黃志剛 攝)
海關緝私部門初步掌握的證據表明,該團伙在泰國、越南等境外國家購買龍蝦、螃蟹等海鮮后,再通過海上偷運從東興萬尾、巫頭等一帶非設關地碼頭走私入境。截止案發(fā),該團伙共涉嫌走私入境海產品500余噸,初估案值約5000萬元,涉稅約850萬元。
據介紹,今年年初海關緝私部門接群眾舉報連續(xù)查獲幾起海鮮走私案件,在對這些個案、小案分析中發(fā)現(xiàn),該幾起案件的幕后操縱者均指向同一個團伙。獲得這些線索后,緝私辦案民警遂對該團伙組成和活動軌跡展開全方位的摸排并取得了實質性的收獲。
現(xiàn)貨、走私團伙成員、走私入境方式等基本要素確定后,收網時機成熟。5月28日凌晨該團伙被成功搗毀,包括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內的12名涉案人員被悉數(shù)抓獲。
目前,經過緝私警察的連續(xù)作戰(zhàn),1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9名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3名被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現(xiàn)案件正在進一步抓緊偵辦中。
南寧海關提醒,海鮮屬于易變質商品,對于保存條件要求較高,但走私分子在想法設法逃避執(zhí)法部門打擊和轉運的過程中,儲存條件肯定沒法保障,海鮮品質勢必會受到影響甚至變質。這些走私入境海鮮未經檢驗檢疫就混入國內市場,不僅嚴重影響國家正常的進出口秩序、導致國家稅收流失,也會直接損害當?shù)睾ur市場的公平交易,被送上百姓餐桌后,更會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身體健康,產生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
原標題:南寧海關破獲特大海鮮走私案件初估案值約5000萬元
相關新聞:廣州海關連破三宗億元走私凍品大案,涉案案值達8.25億元
廣州4月2日電,廣州海關4月2日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今年以來破獲的三起涉案案值過億元的走私凍品大案。廣州海關緝私局副局長鄭軍介紹,這三宗案涉案案值高達8.25億元(人民幣,下同),走私凍品的品種包括三文魚、馬鮫魚、牛肉、豬排、雞爪、豬肚、牛肚、牛筋等,大部分走私凍品在運輸過程中未全程保持冷鏈運輸,且未經檢驗檢疫,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
鄭軍表示,今年一季度,廣州海關共立案674宗,總案值12.5億元,其中走私犯罪案件32宗,案值11億元,同比分別大幅增長60%、97.2倍,特別是連續(xù)查獲了三起走私凍品大案,涉案案值達8.25億元,約占該關一季度查辦走私案件總案值的四分之三。
1月18日凌晨,在海關總署緝私局的統(tǒng)一指揮以及廣東分署緝私局的協(xié)調下,廣州海關出動20個行動小組,在鄭州、福州、南寧海關緝私局的大力支持下,在鄭州、武漢、福州、廣州、深圳、憑祥等地開展代號為“531”的查緝抓捕行動,查獲一起走私凍水產品大案;摧毀了以黃某平、張某峰為首的利用偽報貿易方式走私進口凍水產品犯罪團伙。
經初步查明,以黃某平、張某峰為首的走私團伙,接受國內貨主委托,在厄瓜多爾、印度尼西亞和西非部分國家收購鯧魚、馬鮫魚和白蝦等凍水產品,并運至越南海防港,通過中越邊境口岸,以偽報貿易性質為邊民互市貿易的方式走私上述貨物,再利用國內貨車運至河南、福建、廣東等地銷售牟利。本案走私團伙共涉嫌走私凍水產品305柜,初估案值約1億元。
3月26日凌晨,廣州海關出動緝私艇開展水上集中查緝,在珠江口淇澳島和橫門水道附近水域截獲兩艘涉嫌走私凍品的船舶,抓獲涉案人員6人,現(xiàn)場查扣原產地為美國、法國、德國的凍雞腳、凍豬肚、凍牛肚等走私凍品共88個集裝箱柜,總重1760噸。
經初步偵查,受香港籍走私團伙安排,上述兩艘涉案船舶涉嫌在香港大嶼山水域從一艘躉船過駁走私凍品集裝箱,偽造國內運貨單據以備沿途執(zhí)法部門檢查,并經走私團伙遙控指揮,關閉航行燈和海關安裝在船上的監(jiān)控系統(tǒng),利用霧天和夜晚等自然條件,伺機闖關走私。該團伙涉嫌走私進口凍品案值1.05億元。
3月27日凌晨,廣州海關開展“727”打擊三文魚走私專項行動,出動40個行動小組,在北京、上海、廈門、深圳、黃埔、湛江、南寧等海關的配合下,分別在北京、上海、廣東、廣西、福建等地統(tǒng)一開展查緝抓捕行動,成功摧毀以董某為首的走私三文魚供貨團伙1個,何某為首的走私通關團伙1個,詹某、潘某等為首的國內貨主團伙成員5個。現(xiàn)場查扣書證、電子證據一批,凍結涉案資金約1260萬元。
經初步查明,以董某為首的走私三文魚供貨團伙與詹某、潘某等國內貨主團伙合謀,將原產地為挪威、加拿大等國的三文魚,一是通過以何某為首的中越邊境走私通關團伙,以偽報貿易性質為邊民互市貿易的方式走私進境;二是將上述進口三文魚以一般貿易低報價格、偽報原產地方式在空港口岸走私進口。然后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販賣牟利。經查證,該案涉嫌走私三文魚案值6.2億元。
目前,上述3宗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