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biāo)題:25歲“乖乖女”交男友,父母不支持也不反對:只要默默盯梢就好了…)
戀愛被父母反對,盧小姐非常痛苦
都市熱報消息,早已過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但25歲的乖乖女盧樺卻因為父母的“為你好”被阻攔戀愛,每次她和對象約會,就會被爸媽各種電話查崗,追蹤到地址后,老爸就會趕來直接接她回家。
“我不想惹爸媽生氣,可我也真的愛他,實在太痛苦了。”盧樺嘆息道。
乖乖女第一次宣布戀愛
“我從小到大都是爸爸媽媽安排、保護下成長的。”盧樺在沙坪壩一家文化傳媒公司工作,這是她大學(xué)畢業(yè)后的第一份工作,是由爸爸的朋友介紹進的該公司。她說,正如工作一樣,她從小到大幾乎沒有做過什么大的決定,小到穿衣打扮,大到文理分班、選擇專業(yè)等,統(tǒng)統(tǒng)都是聽爸媽的話,所以,她一直都是親友眼中的乖乖女和“別人家的孩子”。
“這是我第一次談戀愛,讀書的時候頂多有過暗戀?!?017年3月,盧樺參加工作后,通過公司組織活動,認(rèn)識了在我市一家健身房當(dāng)教練的秦坤,二人加了微信好友后,常常聊天交心,漸漸心生好感,認(rèn)識了4個月后,在秦坤大膽表白后,二人確認(rèn)了戀愛關(guān)系。
為了避免爸媽給自己安排相親,今年1月,她鼓起勇氣給爸媽宣布了自己戀愛的消息,并詳細介紹了秦坤的情況。
父母用行動反對她戀愛
盧樺告訴父母,秦坤的老家在酉陽縣,中專畢業(yè)后就在主城工作,如今已經(jīng)是健身房的高級教練,目前住的公司安排的宿舍,但一直在努力存錢,秦坤已和其父母商量好,2018年年底前,會在主城購置一套小戶型,盧樺說,自己說的過程中,父母一直沒有表態(tài),但媽媽一直眉頭緊鎖,最終,媽媽沒有明確表示反對,只稱并不看好二人的戀情,“我以為時間可以讓他們慢慢接受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