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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中國“運毒女”的同罪異命:一人無罪一人死刑(2)

2018-11-15 07:59:49  北京青年報    參與評論()人

終審共有五名法官。姜華告訴記者,開庭后,主控方先發(fā)言,對方律師就讀了一份文件,之后,姜麗和陳律師也進行發(fā)言,沒有休庭,法官按了鈴,召集所有人來聽宣判結果:維持原判,姜麗被宣布無罪。

和之前深一度報道的馬來西亞“運毒女”故事類似,2013年,來自江蘇的女孩姜麗認識了一名叫Dan的外籍男性。9月,她與Dan在廣州見面,兩人共同研究服裝生意。

2013年11月,Dan要求姜麗帶服裝樣品給自己在馬來西亞的朋友,本來,兩人是要一起去的,從深圳轉香港去往吉隆坡。但在11日臨行前,Dan接了一個電話,聲稱自己有緊急情況需要處理,讓姜麗自己先去。在到達吉隆坡機場后,姜麗被發(fā)現(xiàn)行李中夾帶毒品。

記者通過姜麗家人證實,Dan的社交賬號,與記者此前報道中聯(lián)系的外籍人士love為同一賬號。

法院材料翻譯顯示,被捕后,姜麗向海關出示了Dan的照片,還展示了兩人的短信往來,她解釋,自己是被騙的。

其實,姜麗在一審時就被判為無罪。但沒等她走出法庭,等在旁聽席的移民局工作人員就以簽證過期為由將她帶走。間一般是14天,在這14天中,如果海關不提起上訴,那么當事人就會被以遣送方式送回國;如果海關提起上訴,那么當事人就會被移交至監(jiān)獄,等著下一輪的開庭。

陳俊宏告訴記者,一審無罪再被送回監(jiān)獄重新走程序,再上訴的過程也不會太長久,一般是八九個月。

10月20日,姜麗的妹妹姜華(化名)從上海出發(fā)去馬來西亞,參加最后的一次審判。開庭前,她去加影監(jiān)獄探視姜麗。姜麗很緊張,盡管這一次判無罪幾乎是板上釘釘?shù)氖拢珒纱伪灰泼窬謳ё?,那種自由得而復失的情景令她擔心不已。隔著玻璃,她跟妹妹說,“沒想到你能來看我,我這次是判刑也好,不判刑也好,看到你,我心里頭就沒遺憾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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