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由源大公司、蘇銀霞、于西明作為其他債務人的擔保人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起訴到法院的案件有5件,總額達2897萬元,其中,最大的幾筆分別是原告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借款800萬元、聊城興業(yè)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借款861萬元、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借款600萬元等。
在上述16起借款案中,法院作出判決由源大公司、蘇銀霞、于西明或蘇銀霞、于西明償還貸款,以及由源大公司、蘇銀霞、于西明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案件有14件,但源大公司、蘇銀霞、于西明并未償還任何借款。
趙某某是萊商銀行聊城分行工作人員,庭審中,他向法庭作證。
趙某某說:“源大公司于2014年3月在萊商銀行聊城分行貸款400萬元,是我和同事方某經(jīng)辦的。當時源大公司的實際經(jīng)營人于西明到我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400萬元,我行按程序受理于西明貸款申請后,安排我和方某具體辦理,我是主調(diào)查人。通過調(diào)查,源大公司的實際經(jīng)營人是于西明,法定代表人是于西明的妻子蘇銀霞。我們讓于西明提供公司基礎資料,并進行實地考察。考察完后我們寫出調(diào)查報告,按銀行內(nèi)部流程報批完成后發(fā)放貸款400萬元。但這筆貸款到期后本息至今未還?!?/p>
“有人認為源大公司和蘇銀霞、于西明是因為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無奈之下才非法吸儲,這不是事實。真實的情況是,由于其經(jīng)營失誤——起先做鋼材貿(mào)易,因價格波動幅度大做賠了,后期做軸承配件代加工,又不成功,超出企業(yè)正常的還款能力,想通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拆東墻補西墻,從民事上的失信行為,滑入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犯罪深淵,觸犯法律,最后只能是自食苦果?!庇浾卟稍L中,一位與蘇銀霞、于西明熟悉并了解源大公司內(nèi)情的人士坦言。
11月14日,于歡家人非法吸儲案宣判,其父于西明獲刑4年,其母蘇銀霞獲刑3年,于歡姐姐于家樂獲刑3年6個月。此前,于母遭催債受辱,于歡刺死辱母者引發(f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