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下注-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

當前位置:新聞 > 社會新聞 > 社會新聞更多頁面 > 正文

男子買方賣方兩頭忽悠詐騙20余萬元:先付款后發(fā)貨(2)

2018-12-05 10:49:52  正義網-檢察日報    參與評論()人

送走姜某后,王某便在網上搜尋。10月29日,他發(fā)現湖北谷城某棉織公司生產的坯布和河南某印染廠所需的坯布規(guī)格相同,便決定從該公司下手。

謊稱熟人介紹,騙取廠家發(fā)貨

為了騙取谷城某棉織公司信任,王某在網上搜尋了該公司的經營銷售情況和聯系人情況,在掌握了谷城某棉織公司與河南A印染廠有業(yè)務往來、與山東張某關系較好的信息后,10月29日上午11時,王某以山東臨沂某貿易公司經理名義給谷城某棉織公司經理陳某打電話,說自己是通過張某介紹得知陳某所在的公司生產了一批坯布,而自己剛好急需一批規(guī)格相同的布匹,煩請陳某幫忙,并說請陳某放心,保證“付款卸貨”。

陳某接到王某的電話后,覺得是自己的好友介紹,便同王某談了起來。在交談中,王某有意提到河南A印染廠以取得陳某的信任。幾經交談后,他們約定了買賣坯布的數量為1.5萬米、價格為5.2元/米、送貨地點為河南A印染廠、到貨時間為次日上午9時許。

陳某覺得王某是自己的朋友介紹,送貨地點又是之前的老客戶所在地,且以前通過類似方式聯系買賣的也不少,就沒有讓王某交付訂金。當晚6時,陳某找了運貨司機和貨車,講好價格后,他便讓司機將1.5萬米坯布送往約定地點,并交代說應收回貨款為7.8萬元,必須“付款卸貨”。

更換交貨地點,騙得貨款后消失

10月30日上午9時許,司機將坯布送到指定地點后給陳某打電話,讓陳某聯系王某前來接貨。陳某給王某打通電話后,王某以“會計不在家結不成賬”為由要求陳某將貨送到另外一個場地交貨并結賬,并以“為了聯系方便”為由要了送貨司機的手機號碼。信以為真的陳某只好又安排司機將貨送到了另一地點——河南某印染廠。

王某看到陳某已經“上鉤”,為了盡快獲取貨款,他趕緊通過網絡平臺同姜某聯系,說貨馬上就到,請驗貨付款,并將送貨司機的電話號碼告訴了姜某。姜某打通送貨司機的電話后,帶人查驗了貨。為履行“貨到付款”的合同協議,姜某就將5萬余元分兩次轉給了王某。一切完備后,姜某帶人前往卸貨。

關鍵詞:

相關報道:

    關閉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