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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刑的加拿大毒販是慣犯 7年前入獄時法官曾勸其“善良”
加拿大人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罪14日被中國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引發(fā)加拿大媒體關(guān)注。加媒披露稱,謝倫伯格屬于慣犯,其曾在2003年、2012年因販毒在加拿大被定罪。
根據(jù)加拿大廣播新聞網(wǎng)(以下簡稱CBC)的報道,這個謝倫伯格在7年前,就曾經(jīng)因為販毒而被加拿大法院判處了16個月有期徒刑。
而且CBC獲得的加拿大的法庭文件還顯示,當時謝倫伯格的家被加拿大警方發(fā)現(xiàn)是一個販賣毒品的窩點,警方從中查獲了價值近7000加元(約合3.5萬多元人民幣)的可卡因和海洛因,以及3000多加元的販毒贓款。這在當時還被警方視作是一起大案,謝倫伯格更被認定為主犯,而不是一般的馬仔(lower rung)。
不僅如此,謝倫伯格的販毒史最早可以追溯到2003年2月,當時他因為持有毒品并有販賣意圖,被法院判處入獄6個月。
但在CBC曝光的這些謝倫伯格在加拿大國內(nèi)販毒的“事跡”中,最諷刺的一點莫過于他在2012年被法官判處入獄16個月時,宣判他的法官布朗(Neill Brown)還曾在法庭上“勸他善良”。
“你生活在全世界上最好的一個國家,這樣一個國家值得你表現(xiàn)得更好”,布朗在宣判謝倫伯格時這樣說到。他還特別叮囑謝倫伯格“永遠不要低估這種犯罪的嚴重性”。
加方指責中國“隨意”判決
華春瑩:此話差矣!
在1月15日舉行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針對此事提問:
據(jù)報道,昨天加拿大籍被告人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罪被判死刑后,加總理特魯多稱中國“隨意”作出死刑判決,加政府對此極度關(guān)切。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外交部發(fā)言人華春瑩回應稱,加方的指責,此話差矣!
加拿大網(wǎng)友挺中方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在15日的例行記者會上,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華春瑩給加拿大方面上了一堂法制課。
加拿大獲準探視 加拿大外交官12月16日通過領事途徑探視了過去一周被中國扣留的第二名加拿大男子。聲明沒有提供多少細節(jié)。加拿大駐華大使約翰·麥卡勒姆探視了邁克爾·斯帕沃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