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籍毒販被中國法院判死刑 加拿大網友挺中方
原標題:加拿大網友挺中方:加拿大將有很多家庭因為他被判死刑而免于災難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在15日的例行記者會上,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華春瑩給加拿大方面上了一堂法制課。
此前一天,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加拿大籍毒販謝倫伯格死刑,卻被加總理特魯多指責是“隨意”的判決。該國隨后還更新對華旅行提醒,稱前往中國需“高度謹慎”。
15日,中方對加方言論表示強烈不滿,敦促其尊重中國司法主權,指出加方的所謂旅行提醒“有點賊喊捉賊”。
《紐約時報》稱,這一案件令中加最近的外交沖突達到最高點。
謝倫伯格的辯護律師15日告訴路透社,謝倫伯格決定提出上訴。
14日晚,加拿大外交部表示,該國政府已為謝倫伯格向中國尋求從寬處理,并將繼續(xù)與中國交涉。
特魯多也稱,加拿大政府將盡一切努力說服北京不要對謝倫伯格執(zhí)行死刑。
就是這樣一名讓加拿大政府費盡心思的毒販,事實上早有前科。
CBC14日報道稱,2003年謝倫伯格在加拿大因持有毒品并有意販賣被判入獄半年。2012年,他又因擁有、販運和加工毒品等4項罪名,被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法官布朗判處16個月監(jiān)禁。
CBC說,布朗當初的警告現(xiàn)在看來一語成讖。他對謝倫伯格說:“永遠不要低估這種犯罪的嚴重性。你必須在牢中戒掉毒癮,改變生活狀況。這是你最后的機會?!?/p>
對于謝倫伯格,不少加拿大民眾的看法與政府相反。在CBC的報道下,加拿大網友斯坦利慨嘆,毒品、洗錢等讓溫哥華成為北美犯罪之都。
網友沃力稱,最好不要讓謝倫伯格回到加拿大,就讓他在中國接受正義懲罰,加拿大將有很多家庭因為他被判死刑而免于災難。
網友詹姆斯則說:“是200多千克,不是200多茶匙!還說是隨意判決,醒醒吧,特魯多!”
延伸閱讀
被判死刑的加拿大毒販是慣犯 7年前入獄時法官曾勸其“善良”
加拿大人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罪14日被中國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引發(fā)加拿大媒體關注。加媒披露稱,謝倫伯格屬于慣犯,其曾在2003年、2012年因販毒在加拿大被定罪。
根據加拿大廣播新聞網(以下簡稱CBC)的報道,這個謝倫伯格在7年前,就曾經因為販毒而被加拿大法院判處了16個月有期徒刑。
而且CBC獲得的加拿大的法庭文件還顯示,當時謝倫伯格的家被加拿大警方發(fā)現(xiàn)是一個販賣毒品的窩點,警方從中查獲了價值近7000加元(約合3.5萬多元人民幣)的可卡因和海洛因,以及3000多加元的販毒贓款。這在當時還被警方視作是一起大案,謝倫伯格更被認定為主犯,而不是一般的馬仔(lower rung)。
不僅如此,謝倫伯格的販毒史最早可以追溯到2003年2月,當時他因為持有毒品并有販賣意圖,被法院判處入獄6個月。
但在CBC曝光的這些謝倫伯格在加拿大國內販毒的“事跡”中,最諷刺的一點莫過于他在2012年被法官判處入獄16個月時,宣判他的法官布朗(Neill Brown)還曾在法庭上“勸他善良”。
“你生活在全世界上最好的一個國家,這樣一個國家值得你表現(xiàn)得更好”,布朗在宣判謝倫伯格時這樣說到。他還特別叮囑謝倫伯格“永遠不要低估這種犯罪的嚴重性”。
加方指責中國“隨意”判決
華春瑩:此話差矣!
在1月15日舉行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針對此事提問:
據報道,昨天加拿大籍被告人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罪被判死刑后,加總理特魯多稱中國“隨意”作出死刑判決,加政府對此極度關切。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外交部發(fā)言人華春瑩回應稱,加方的指責,此話差矣!
加拿大方面有人說中方“隨意”判決,此話差矣!我不知道加方有關人士講這話之前,有沒有認真讀一讀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發(fā)布的相關信息?有沒有認真學一學中國的有關法律?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十分具體詳盡,被告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伙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大家都知道,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認的嚴重罪行,社會危害極大,各國都予以嚴厲打擊,中國同樣對毒品犯罪嚴懲不貸。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加方有關人士的言論缺乏最起碼的法治精神,我們對此表示強烈不滿。我們敦促加方尊重法治,尊重中國司法主權,糾正錯誤,停止發(fā)表不負責任的言論。
加拿大獲準探視 加拿大外交官12月16日通過領事途徑探視了過去一周被中國扣留的第二名加拿大男子。聲明沒有提供多少細節(jié)。加拿大駐華大使約翰·麥卡勒姆探視了邁克爾·斯帕沃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