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查私塾代替義務
原標題:教育部:嚴查以“私塾”等形式代替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各地要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jīng)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jié)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通知提出,各地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guī)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當?shù)乜h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各地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guī)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帳,認真落實聯(lián)控聯(lián)保工作機制,確保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各地要認真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jīng)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嚴查私塾代替義務
通知明確,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jù)縣域內適齡學生人數(shù)、學校分布、學校規(guī)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qū)范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
小學入學一般采取登記入學,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按照強弱結合原則合理調配對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學,保障教育機會公平。
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guī)定。各地要規(guī)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管理,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
對報名人數(shù)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引導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

嚴查私塾代替義務
通知強調,要規(guī)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學校(含民辦高中)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tǒng)一招生,嚴禁違規(guī)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qū)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
嚴格公參民學校招生管理,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旌险猩?/p>
完善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政策,確保名額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進一步提高農(nóng)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升入優(yōu)質高中比例。
規(guī)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學校須在中考結束后,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自主招生,并主動公開招生的各環(huán)節(jié)和錄取結果。
通知要求,要落實“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lián)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旌险猩?、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jù);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shù)據(jù);
嚴禁出現(xiàn)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xiàn)象,不得為違規(guī)跨區(qū)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guī)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嚴查私塾代替義務
此外,通知還提出,招生期間對區(qū)域內存在大班額學校進行預警提示,確保中小學校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防止產(chǎn)生新的大班額;各地要完善招生管理辦法,建立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和招生結果公示制度,健全違規(guī)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延伸閱讀:歌手孫楠女兒就讀學校資質引發(fā)質疑 華夏學宮被調查
近日,“孫楠一家為了孩子教育從北京搬去徐州,每月房租700元”的消息成為熱搜。
有不少網(wǎng)友提出質疑,孫楠孩子在徐州上的華夏學宮是否有辦學資質,講授的內容包括女德等是否為偽國學?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電話咨詢該校,咨詢老師表示,學校包括小學、初中和高中教育,但沒有學歷。

嚴查私塾代替義務
徐州市教育局回應表示,華夏學宮具備的是培訓資質,并非辦學歷教育的資質,學生若處于義務教育的年齡,應上義務教育的學校。
目前,徐州市教育局已介入調查,如有違規(guī)情況,將對其嚴肅查處。
孫楠妻子在該機構教授茶道女紅
昨天,華夏學宮咨詢老師李老師否認了機構跟孫楠和其妻子潘蔚有合作,但孫楠和潘蔚都是該機構成人班的學員,在上過課后,潘蔚選擇留在華夏學宮,擔任外聯(lián)部主任,同時還教授茶道和女紅。
此外,北青報記者注意到,華夏學宮微信公眾號中提到,潘蔚在去年10月發(fā)布了一本新書,新書版稅將全部捐給華夏同德基金會。
而工商資料顯示,華夏同德基金會的法人是易菁,即華夏學宮的校長。昨天,北青報記者多次聯(lián)系孫楠一方,但截至發(fā)稿時尚未收到回復。
除了孫楠將孩子送到華夏學宮這一事件本身,消息也引發(fā)了部分網(wǎng)友關于這一機構教授內容的質疑。
李老師稱,教女紅并不是非要女生學會女紅,“是培養(yǎng)孩子們一個內心的狀態(tài),能不能鎮(zhèn)定下來,專注、安靜做一件事情”。
李老師還稱,教女德并不是要對男人無條件順從,而是因為現(xiàn)在女孩子普遍沒有溫柔賢淑的狀態(tài)。
有網(wǎng)友質疑機構的教學是不是一種偽國學,李老師稱:“我怎么下定義,你自己判斷,用心體會吧。”
初高中一年學費10萬 沒有學歷不能高考
李老師還對北青報記者介紹,目前學宮主要開設的是暑期班,在暑期班結束之后,上課的學生也可以選擇是否進一步上全日制課程,即初中和高中的教育。
李老師稱,暑期班報名很火熱,“每年都能有兩三千人報名,最后能上課的有800人左右,不超過1000人?!崩罾蠋熃榻B,上課內容主要集中于諸子百家等經(jīng)典課程,以及書法、古琴、茶道、女紅、舞蹈、武術和太極等藝術課程。
李老師還對北青報記者介紹,在暑期班結束后,如果要選擇繼續(xù)讀全日制課程,只能選擇從初一或者高一開始上課,不能插班,每個班有25至35人,每年大概招收2到3個班。暑期班收費為四周課程1.2萬元,初高中則是每年10.5萬元左右的學費。
盡管學費高昂,李老師稱,初高中的教學并沒有學歷,也不能參加高考,如果通過考核,會拿到學校自己頒發(fā)的畢業(yè)證。高中畢業(yè)后,很多學生會直接選擇就業(yè)。
教育局已介入調查 如有違規(guī)將嚴肅查處
北青報記者查詢到,華夏學宮的工商注冊企業(yè)名為“徐州市華夏傳統(tǒng)文化專修學?!?,工商登記日期為2001年10月26日,屬于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業(yè)務主管單位為徐州市教育局。
北青報記者以市民身份向徐州市教育局詢問,華夏學宮是否具備辦學資質。一工作人員回復,華夏學宮具備的是培訓資質,并非辦學歷教育的資質,其老師并非都具備教師資格證。“華夏學宮的老師有教師資格證,但并不是(每個老師)都有,國學要什么(教育)資格證,哪有國學教育資格證呢?!痹摴ぷ魅藛T表示。
同時,徐州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員再三強調,學生若處于義務教育的年齡,必須上義務教育的學校。華夏學宮并非一個學歷教育單位,課程培訓也屬于非學歷教育,培訓的學生拿不到國家認可的畢業(yè)證?!凹词故菕鞂W校的名,也不一定是學歷教育。(華夏學宮)只是一個培訓,是非學歷培訓,不能發(fā)畢業(yè)證。你要參加的話,是沒有學歷的。孩子處于義務教育階段,必須接受義務教育,不能上那些(學校)。如果是當課外輔導班上,是可以的。”該工作人員稱。
昨晚,北青報記者從徐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教育局已經(jīng)關注到網(wǎng)絡上所反映的情況,正在組織力量進行調查,如有違規(guī)情況,將對其嚴肅查處。同時,對于該?!耙粚W年十萬元的學費”,該工作人員表示,該校的學費標準是市場調節(jié)價,需是公示的明碼標價,一次收費不能超過三個月。
律師
家長可送孩子培訓
但不應妨礙接受義務教育
昨日,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介紹,就義務教育情況來看,根據(jù)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只有取得辦學許可證并且屬于非營利性質的民辦學校才能夠實施義務教育。
韓驍介紹,家長們可以將孩子送去接受培訓,但是不應該妨礙孩子們接受義務教育。如果家長將孩子送去此類不具備義務教育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進行全日制教育而不讓孩子參加正規(guī)的義務教育,則屬于違法行為。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除了機構是否具有實施義務教育的資質問題,華夏學宮教授的內容受到質疑。上海聯(lián)合律師事務所陳嘉康律師介紹,根據(jù)《義務教育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基本質量要求。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教科書審定制度。教科書的審定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未經(jīng)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
針對華夏學宮教授的內容,上海聯(lián)合律師事務所陳嘉康律師介紹,根據(jù)《義務教育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基本質量要求。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教科書審定制度。教科書的審定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
陳嘉康律師稱,未經(jīng)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即便華夏學宮獲得批準開展教學活動,也只能選用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教科書,不得選取未經(jīng)審定的其他書籍(如四書五經(jīng)等)。與此同時,教學制度、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也必須按照國家標準,保證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基本質量要求,顯然質量要求不止考核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