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現(xiàn)環(huán)衛(wèi)體系主要收集和處理的垃圾。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廢棄物:
其它垃圾
(一)紙類、塑料類、玻璃類、金屬類廢棄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二)紡織類、木竹類廢棄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簽、一次性筷子、樹枝等。
(三)灰土類、磚瓦陶瓷類廢棄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掃渣土、陶瓷碗碟、大塊骨頭、植物硬殼、枯萎花草等。
注意事項
(一)將回收價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類投放,如報紙雜志、紙板箱、包裝盒、PET塑料瓶、易拉罐等,確保這一類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
(二)不要將已被污染、潮濕、污潰無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被油潰污染的餐盒、食品包裝盒等。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內(nèi)液體并簡單清洗,有瓶蓋的不需將瓶蓋與瓶體分開投放,確??苫厥瘴锸占萜髦械钠渌麖U品不被污染,尊重和維護他人分類的成果。
(三)不確定是否可以回收(或本指引中未明確說明)的廢紙、廢塑料,在未被污染的情況下,請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各級公共機構(gòu)要建立臺賬,詳細記錄生活垃圾種類、數(shù)量、貯存、移交、去向、處理等情況。
垃圾分類將入法 這次修訂工作,將健全城鄉(xiāng)生活垃圾污染環(huán)境防治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擬規(guī)定按照產(chǎn)生者付費原則實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