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波物流依據(jù)虛假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在吉林銀行大連分行獲取了5.8億元的銀行貸款,該貸款逾期至今未還。經遼寧寧大會計司法鑒定所鑒定:截至2018年11月21日,長波物流在吉林銀行大連分行貸款余額57999.50萬元,利息9277.6萬元。截至2018年12月18日,吉林銀行大連分行貸款本息至少損失65440萬元。
慎明事務所負責人劉某到案后,供述了慎明事務所為長波物流出具4份虛假審計報告的事實,但是他只承認是“工作不負責任,過失行為造成的”,否認故意出具虛假審計報告。
劉某辯稱自己并未參與對長波物流公司賬目的實際審計工作,并“甩鍋”給事務所的助理人員,他表示長波物流公司賬目的審計工作是由其事務所不具備審計師資格的助理人員實際操作的,由于助理人員業(yè)務能力的局限性,誤以為以對方提供的會計報表資料出具審計報告即可。
會所被判處罰金15萬元
除了為企業(yè)出具假審計報告以外,記者還注意到,在長波物流2012年~2014年的3份年度審計報告中署名的2名注冊會計師實際上并沒有參與審計報告制作和出具過程。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都要在里面附上注冊會計師資質證明的復印件,但實際附進去的人不一定就是實際參與制作審計報告的人,這件事實際上是由劉某決定的。
劉某供述稱:當時署名的兩位注冊會計師是掛名在慎明事務所,并沒有參與審計工作,是他帶人審計后,以兩人的名義出具了報告。
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兩位注冊會計師,一位稱自己雖有注冊會計師證,但是根本不懂會計及審計方面的事情,而另一位則因為“腦袋受了點刺激,跟正常人不一樣,在家待業(yè)近20年”。
劉某一再辯稱,“財務報表與公司賬目中的數(shù)據(jù)不符,是因為審計人員不負責任,工作中疏忽了”,而另3個年度沒有審計公司賬目則是因為“過于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