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鐘愛便利店,因其商品豐富、購物流程便捷。然而,面對便利店售賣過期商品及對待顧客的不當言行,應如何應對?
4月16日,有網民爆料天津某羅森便利店售出過期酸奶。酸奶購買時間為4月15日,保質期為28天,但其生產日期卻是3月16日。盡管該網友已向相關部門舉報,但因當時未保留購物小票,當其返回便利店取小票時,雙方發(fā)生沖突。
該網友堅稱便利店出售過期酸奶,而店方老板則懷疑其意圖勒索錢財。網友澄清并無金錢訴求,只是希望曝光此事,邀請警方介入,通過監(jiān)控或付款記錄核實酸奶是否確為店內所售。值得注意的是,涉事酸奶的生產日期被黑色筆跡涂改,顯然是為掩蓋過期事實。面對此情,店家本應自查店內是否存在類似問題,而非一味排斥質疑。
在爭執(zhí)過程中,女老板言辭激烈,甚至對網友惡語相向。隨后,她報警稱店內有人尋釁滋事。這一舉動令人困惑:究竟是網友無端生事,還是便利店試圖掩蓋售賣過期產品的事實?
網友對店家的囂張態(tài)度感到憤慨,強調若非店內所售,何以如此理直氣壯且出言不遜?進一步調查發(fā)現(xiàn),羅森便利店售賣過期產品并非個例。此前,某門店因銷售過期包子被曝光并遭停業(yè)整改,當時承諾杜絕類似問題。然而,如今包子雖未再出現(xiàn)問題,其他商品的質量卻難以保障。
令人震驚的是,羅森多個門店均存在售賣過期產品的現(xiàn)象,包括更換標簽延長飲料保質期等違規(guī)行為,且均發(fā)生在近期。這無疑暴露出羅森在質量管理上的嚴重疏漏。作為知名連鎖品牌,羅森理應具備嚴格的產品質量控制體系。然而,其加盟模式可能導致個別門店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忽視了對產品質量的把關。
近日,天津某羅森便利店被曝出售過期酸奶。網友鄭先生在4月15日購買了該店酸奶,發(fā)現(xiàn)其保質期為28天,但生產日期標注為3月16日,已過期兩天,且生產日期被涂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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