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蘇州市常熟市東南街道湖東村的一座公園成為了輿論焦點。這座耗資約1700萬元的公園,在開放僅五個月后便面臨拆除,取而代之的是農田。據村委會人員介紹,該公園原是湖東新村“千村美居”美化工程的一部分,因占用非建設用地,最終決定復墾還田。盡管存在時間短暫,公園的美好記憶仍深深刻在村民心中:林木蔥郁、綠草如茵、跑道蜿蜒,加之夜晚璀璨的燈光,曾是大人小孩共同的樂園。然而,這份美麗如曇花一現(xiàn),轉瞬即逝。
此事件引發(fā)了公眾對巨額財政支出是否合理使用的質疑。人們不禁要問,如此明顯的規(guī)劃失誤是如何發(fā)生的?誰該為這筆資金的浪費承擔責任?村委會解釋稱,問題出在審批環(huán)節(jié),當時依據的是過時的土地信息,與當前實際情況不符,導致不得不恢復耕地。然而,疑問依然存在:在動工前,確認土地性質難道不是基本要求嗎?特別是負責審批的街道辦,本應嚴格把關,即使信息不明,也有責任與國土部門協(xié)調核實。
更令人不解的是,即便審批流程有疏漏,國土部門為何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并干預,避免損失擴大?公園建設規(guī)模之大,理應引起注意。若能盡早介入,損失可大大減輕。
公共設施的建設和撤銷需謹慎對待,不能輕率行事。公園作為惠民工程,其草率建立和拆除,即便是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qū),也難以承受這種浪費。報道暗示,該事件或與當前各地積極推進的土地復耕工作有關,旨在應對耕地流失,保障糧食安全,卻在執(zhí)行中出現(xiàn)了偏差,包括拆除公園、砍伐樹木等不當行為。
土地復耕是必要之舉,但應有序進行,兼顧實際與民眾感受。政府決策需基于現(xiàn)實考量,尊重民意,避免權力濫用。簡單粗暴的行政命令,背離了法治精神。
各地在推動經濟發(fā)展的同時,應力主財務透明,科學規(guī)劃,確保每一分錢都能有效促進經濟與市場的健康發(fā)展。湖東村的這一教訓警示我們,隨意揮霍公帑,既違反財政規(guī)定,又傷害民眾情感,破壞公共利益,必須嚴格追責,以防類似事件重演。
5月11日,蘇州常熟市東南街道湖東村的一個公園成為關注焦點。這座投資約1700萬元的公園在建成不到五個月后被拆除。官方于當天傍晚通報,紀檢機關已介入調查,并承諾依據法律和紀律妥善處理
2024-05-12 12:48:41公園建成5個月被拆日前蘇州常熟市東南街道湖東村村民反映當地投資近1700萬打造的公園建成使用不到5個月就被拆掉了究竟是什么原因?村民告訴記者,被拆除的公園位于湖東村的中心位置,面積有近50畝地
2024-05-11 17:20:35耗資千萬建的公園不足5月夷為平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