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后,團長很快在粉絲群里催促,稱需要大家確認收貨她才能提現(xiàn)下單。鑒于這是代購圈的常規(guī)操作,黃米也沒多想,就直接點了確認收貨。沒想到一個多月后專輯沒收到,團長也失聯(lián)了。
“這時下過單的粉絲才反應過來,可能被騙了。之后把各種信息匯總起來發(fā)現(xiàn),從2022年開始,團長就在多個群里,用補郵費、無貨預售等各種理由收了錢但拖著不發(fā)貨,斷斷續(xù)續(xù)欠了50多萬元。”黃米說,聽說有人報了警,但團長人好像已經跑到國外去了。
黃米此時想到了通過平臺退款,經溝通,她這才發(fā)現(xiàn)原來付款界面一個很隱蔽的角落里,寫著平臺的免責聲明:“支付后資金將進入對方賬戶。平臺所產生的交易默認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款(具體規(guī)則由團長確認),涉及售后相關問題需要咨詢下單的團長,若您擔心付款、退款、售后相關事宜,請勿付款。拼團活動由團長發(fā)布,并由團長對其內容、商品承擔責任。本平臺作為統(tǒng)計工具,并不存儲資金。交易對您而言是否安全只有您能夠判斷,在付款前,請確保您已知曉并理解?!?/p>
“下單時填信息、付款和團長交流全是經過平臺,很多人是覺得平臺交易有保障才下的單,怎么平臺就一點責任都沒有呢?”黃米感到不解。
平臺應當履行責任
嚴格審核強化監(jiān)管
在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茍博程看來,個人通過拼團方式進行銷售,可以快速聚集消費者,降低成本,團長與消費者之間構成買賣合同關系。但這種模式下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不容忽視:有的人并不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容易出現(xiàn)虛假宣傳、商品質量無法保證等問題,也存在合同無法實際履行以及維權困難的風險。
茍博程介紹,團長卷款跑路的行為,屬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涉嫌違反民法典中關于合同的規(guī)定,構成違約,消費者有權要求其承擔民事責任;該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欺詐等;如果卷款金額較大,且具有詐騙的故意,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詐騙罪,可以對其處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消費者在預付充值消費中常遇困擾,如服務標準下滑或退款請求遭拒。
2024-06-07 14:54:50最高法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