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跨省辦案要差旅費被通報
10月12日,河南省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qū)分局發(fā)布了一則通告。通告中提到,近期有網民反映該局一名付姓民警在前往溫州執(zhí)行公務期間,不當收取了當事人的3000元作為差旅費用。經過初步查證,這一情況被證實為真實。目前,該局已要求這位涉事警官全額退還收取的費用,并對他實施了停職處理。民警跨省辦案要差旅費被通報!
事件起因是一名化名為張先生的舉報人透露,他的家人在溫州經營家裝業(yè)務時遭遇了一起奇特的事件。今年5月,一名華僑客戶在公司下單并全額預付了裝修及家具費用,但隨后張先生的家人接到銀行和濮陽警方的通知,稱這筆交易涉嫌洗錢,需要他們配合調查。張先生一家積極配合,當警方要求其家人前往濮陽做筆錄時,由于工作原因無法成行,便提議警方來溫州進行。5月末,兩名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qū)分局的警員抵達溫州,完成了筆錄制作。然而,期間一名付姓警官竟向張先生的家人索要差旅費用,這讓他感到非常意外和不滿。
張先生展示的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證明,付姓警官提供了機票和住宿發(fā)票總計2530元,并暗示需要額外的費用。最終,張先生的家人通過支付寶向該警官轉賬3000元。在與濮陽警方劉隊長的通話中,劉隊長確認如果確實收取了費用是違反規(guī)定的,并承諾會退還全部款項。至12日,張先生表示已收到全額退款,并得知涉事的付姓警官正在接受調查。
對于警方的處理決定,張先生提出了疑問。他認為,當時到訪溫州的是兩名警官,費用也是為兩人共同支付的,但通報中僅提及對付姓警官的處理,未提及另一位警官的情況,盡管相關報銷憑證顯示費用屬于兩人共同開銷。張先生對這一處理說明表示不認可,認為另一位警官應當同樣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