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三部門聯合發(fā)布《關于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并加大住房交易稅收優(yōu)惠力度。根據新規(guī)定,個人出售持有兩年及以上(含兩年)的住房將免征增值稅;而個人出售持有不足兩年的住房,則需按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此外,北京市還將適用全國統(tǒng)一的個人購房契稅優(yōu)惠政策。對于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情況,如果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契稅率減至1%;若面積超過140平方米,則契稅率降至1.5%。對于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當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時,契稅率同樣為1%;面積超過140平方米時,契稅率則調整為2%。這些措施旨在進一步優(yōu)化房地產市場環(huán)境,減輕購房者負擔。
記者從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了解到,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fā)《關于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2024-11-20 02:56:33普通住房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發(fā)布通知,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標準。此舉旨在貫徹落實國家工作部署,更好地滿足居民的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還涉及個人住房交易稅收的相關事項
2024-11-18 11:00:00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