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你上班時的場景、一舉一動在網上進行直播,你愿意嗎?如果這是公司的要求,你會同意嗎?
近日,鄭州一家互聯(lián)網公司直播員工周末上班的情況引發(fā)了關注。面對直播是否侵犯員工隱私權、肖像權的質疑,該公司負責人表示,直播是為了讓公司工作狀態(tài)和業(yè)務流程更透明,員工都知情,加班也會給加班費。律師指出,公司直播需經過員工的知情和同意,且加班時間要在一定時長限制內。
盡管法律上似乎沒有問題,但這件事還是讓人感覺“不對勁”“不舒服”。正如網友所言,“這和打開監(jiān)控看監(jiān)控現(xiàn)場沒兩樣”。辦公室雖然是工作場所,但與一般的公開場合有所區(qū)別。上班時間里,員工不僅要完成工作,也難免涉及一些與工作無關的言談舉止、休息放松、生活習慣等私事。如果有一個攝像頭架在工位旁,全程進行拍攝并同步在網上,無異于打造了一個“楚門的世界”,讓員工的一舉一動都暴露在網友的凝視和評判中,這顯然會增加員工的心理負擔。
更重要的是,公司負責人所說的“員工知情并同意”到底有多少真實性值得懷疑。同意直播是所有被直播員工的真實意愿選擇,還是迫于公司要求不得已的“被同意”?如果有員工不想直播,他有表達自己真實想法的機會、有拒絕的權利嗎?
如今職場的勞動者權益保障有了明顯進步,但在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后者仍處于弱勢地位。媒體報道過的公司奇葩規(guī)定、苛刻罰則案例不在少數(shù)。直播員工上班本就不在這家互聯(lián)網公司的業(yè)務范疇,員工被直播也超出了正常的工作內容,按理說是可以拒絕的,只是“不敢”拒絕罷了。負責人所說的“同意”,恐怕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因此,有律師建議,公司應當跟員工簽訂明確的同意直播協(xié)議,明確直播的范圍和內容;不能將員工“知情但未提意見”視作默認,認為公司就可以在直播中使用個人肖像。這份協(xié)議應明確兩點:一是賦予員工更切實的“知情同意權”,二是保障其“拒絕權”。
近日,鄭州一家互聯(lián)網公司因直播員工周末上班而引發(fā)關注。在網友錄制的直播片段中,可以看到一間辦公室里約有十五位員工在工位上工作。有人質疑這種做法是否侵犯了員工的隱私權和肖像權
2025-04-18 08:00:30鄭州一互聯(lián)網公司直播員工周末上班10月24日,山東菏澤牡丹區(qū)菏澤南站發(fā)生一起事件,一名主播在直播時被一男子用木棍追打。據網傳視頻顯示,被打的主播名為“菏澤小馬哥”,與一名男子發(fā)生沖突后遭到棍擊
2024-10-28 08:15:04菏澤南站一主播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