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對于小學生來說,盡管相關(guān)處分記錄可以在學校表現(xiàn)好的情況下撤銷,但仍需慎用。省級學籍平臺記錄雖可撤銷,但可能對學生升學、心理產(chǎn)生長期負面影響,且此類做法在小學階段較為罕見。未成年人心理發(fā)育尚未成熟,嚴厲懲戒(如省級學籍記錄)可能造成標簽化效應(yīng)。教育懲戒權(quán)要能用、敢用,更要善用,需遵循“最小必要原則”。
關(guān)于教育懲戒,現(xiàn)實的悖論在于,對于個別學生和家長來說,輕微的教育懲戒難以達到目的,而嚴厲的教育懲戒又可能損害學生權(quán)益,引發(fā)爭議。尤其是在當前家長對學生過度保護的情況下,教師行使教育懲戒面臨更大壓力,顧慮重重。教育懲戒只是手段之一,學校也只是育人的主體之一。那些屢教不改的學生背后可能還藏著不合格的家長。因此,學校的懲戒需與家庭教育、社會支持(如心理干預)相結(jié)合,形成育人的合力。
瑞安這所小學對違紀學生處以“嚴重警告”的懲戒,得到了當?shù)亟逃块T的支持,不妨看作是學校對正當懲戒方式的一種探索和嘗試。希望兩名學生盡快改正缺點,早日撤銷處分。
總臺記者獲悉,當?shù)貢r間1月24日,因空氣污染嚴重,泰國曼谷約有350所學校停課。
2025-01-24 13:40:11空氣污染嚴重